欢迎您访问浙江海事局网站!
您当前的位置:杭州海事局 / 杭州海事 / 海事要闻

杭州海事局全面部署疫情防控工作

发布时间:2020-01-24 19:36    作者:许哲磊     文章来源:杭州海事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上级文件要求和浙江海事局何易培局长、梁永铭副局长相关批示精神,1月23日,杭州海事局发布《杭州海事局关于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成立疫情防控应急工作小组,全面部署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落实联防联控措施。积极配合属地卫健部门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在严控疫情传播和蔓延的前提下,落实水运领域“交通不中断、客流不中断、货流不中断”的要求,确保海事中心工作不断不乱。

  二是全力强化内部防控。加强干部职工提醒教育,要求树立防范意识、掌握防范知识,无特殊情况不去武汉,少去或不去公共场所,出门佩戴口罩,减少接触密集人群等。加强劳动保护,做好口罩、手套、体温检测等防护用品的配置,确保现场执法人员执法时自身防护到位。注重办公环境清洁,加强工作场所的通风消毒。

  三是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实施疫情信息“零报告”制度,及时汇总本辖区有关船舶入浙情况和本单位工作人员动向及健康状况,定期报送相关信息。

  四是加强应急值班力量。在春运值班基础上,加强值班值守力量,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将疫情防范要求传达至辖区公司、船舶和在船人员,重点提醒告知拟驶往重点地区港口的船舶及其所属航运公司,针对性建立应急处置预案和疫情报告制度,明确船上防控措施,提前做好在船人员防护准备。

  五是积极支持全社会疫情防控。全力支持各地开展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到不造谣、不传谣,共同努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密切关注舆论动态,加强舆情引导和宣传工作。

  下一步,杭州海事局将继续密切关注疫情最新动态,有效落实应急反应措施。


网站帮助网站地图联系我们版权声明网站纠错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叶青兜路1号

主办:浙江海事局 您是本站第 个访问者

浙ICP备12029468号

浙公网安备 33010502002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