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浙江海事局网站!
您当前的位置:嘉兴海事局 / 互动交流 / 业务咨询

长江江砂是否可进入嘉兴某码头进行卸货及囤放,需要哪些手续?

咨询编号 JX201911270076
咨询内容 长江江砂是否可进入嘉兴某码头进行卸货及囤放,需要哪些手续?过驳证明?
咨询时间 2019-11-27
处理状态 已处理
答复内容 1.关于码头能力是否能卸货及囤放,视具体码头情况可自行联系相关码头单位。 2.以长江江砂运输为例,载运此类货物进入嘉兴港装卸作业的,应按规定提前24小时办理船载固体散装货物(A/C组)报告手续。 3.进入嘉兴辖区的船舶,应按规定进行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并遵守杭州湾水域相关水上交通管理要求。进出港口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船舶动态。 4.涉及港口建设费征费的货物,应按照规定前往装货港海事机构办理港建费征缴相关手续,并将舱单录入港建费系统。卸货前,由卸货港码头单位提前向嘉兴海事局报备装卸作业计划,同时船方或货主应按规定在卸货港申报港建费舱单信息。 如有其它信息咨询需求,可按以下方式联系: (1)进出港相关要求咨询,请联系交管中心:0573-82873808或0573-82873803 (2)海事政务办理相关咨询,请联系政务中心:0573-85583867
答复单位 嘉兴海事局
答复时间 2019-11-28

网站帮助网站地图联系我们版权声明网站纠错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叶青兜路1号

主办:浙江海事局 您是本站第 个访问者

浙ICP备12029468号

浙公网安备 33010502002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