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处
副处长:施晓珏
电话:057382873830
财务会计处是负责局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规费征稽、内部审计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财务会计、审计及海事规费征稽方面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有关法规、财经纪律、规章制度;负责制定局各项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2.负责编制局年度财务收支预算、财务决算。
3.负责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编制预算资金用款计划。
4.负责局的会计核算工作与会计监督工作,监督和检查经济运行情况。
5.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分析预算执行和财务活动情况。
6.负责资产、资金管理,归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
7.负责全局非税收入收缴的财会管理工作。
8.负责全局各类财政票据的管理。
9.负责局经济合同的归口管理,参与局重大经济合同与经济协议的拟订、审查等事宜。
10.负责局工会的财务会计工作。
11.负责辖区内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等非税收入的日常征收管理工作和稽核稽查工作。
12.负责单位内部审计管理工作,配合做好上级审计部门对本局的各项审计工作。
13.负责收集、汇总和统计分析财务会计方面的各类信息资料,做好相关业务的总结、上报和归档工作。
14.负责全局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经费的预算、日常开支的审批、管理等工作。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