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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事局完成2019年度港口建设费代收单位专项稽查

发布时间:2019-08-30 09:36    作者:乔雁冰     文章来源:宁波海事局



根据部海事局《海事规费稽查管理办法》及《港口建设费委托代收管理办法》要求,宁波海事局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代收专项稽查工作,于近期全面完成2019年度代收单位的专项稽查。

本次稽查是《港口建设费委托代收管理办法》修订后的首次稽查,为提高稽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宁波海事局高度重视,一是提前部署,制定稽查计划,协调成立稽查小组,在稽查前开展了全面电子稽查,梳理了案头核查存在的问题,提高了稽查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二是重点突出,针对舱单报送、资金解缴和结算、印章管理使用等关键环节进行开展核查,确保代收规范性。三是内容全面,本次专项稽查涵盖岗位设置、政务公开、单证收存、流程控制、票据资金管理、征收系统使用管理等各个方面,覆盖代收工作全过程。本次稽查核对港口建设费46508单,核查票据信息33600条,抽查财务凭证400余份和纸质舱单4000余单,发现个别单位存在票据舱单申报、开票不及时,印章交接无台账记录,资金解缴结算超期等问题。

下一步,宁波海事局将针对此次稽查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强化代收单位监督管理,督促相关代收单位落实整改要求并建立长效机制,举一反三,防范类似问题的发生。同时我局将严格按照《浙江海事局关于开展港口建设费代收单位年度评估的通知》要求开展代收单位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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