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工会办公室)
局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工会办公室)是负责局直属机关党委和局工会具体事务的职能部门,在上级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其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党组织建设和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负责全局基层党组织建设。检查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情况,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3.负责发展党员和党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负责下属各级党组织印章的刻制备案工作,并检查使用情况。
4.指导和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受理党员申诉,做好党员来信来访工作。
5.做好工会换届选举工作,执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承办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的日常工作;负责局属基层(分)工会的组织设置,并指导其开展工作。
6.承办局务公开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关心和维护职工的利益,受理职工来信来访,接受和处理职工的申诉和建议。督促行政认真贯彻政府颁发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承办妇女和计划生育工作。
8.督促和协助行政搞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工作。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处工作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9.负责退休职工的归口管理工作,对各单位(部门)退休人员的具体管理进行指导。
10.承办局扶贫、救灾工作;负责群众性走访慰问和职工生活困难补助。
11.协助行政组织职工开展技术比武活动、文体活动、技术创新和技术协作活动,积极组织女职工开展“巾帼建功”活动。负责党组织和工会表彰先进的推荐和评比工作。。
12.根据工会财务工作的有关规定,收好、用好工会经费和会费;负责局工会活动场所和活动器具的管理工作。
13.负责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按时做好存档移交工作。
14.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