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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中心

  指挥中心(搜救中心办公室)是负责指挥、协调辖区内水上搜救和事故、险情的应急处置及综合性季节性安全管理等工作的业务部门,承担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海上交通安全法规,履行相关国际公约,提出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意见或建议。

  2.负责业务值班管理工作。掌握辖区船舶动态,维护辖区通航秩序,负责辖区船舶进出港报告管理工作;审查船舶进出港计划;负责发布全局性的预警预控信息,督促指导各基层单位及时采取预警预控措施;归口管理VTS业务工作。

  3.承担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海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管理;受理各类水上突发事件及其它重大事项的报告;协调辖区内水上动态监管及应急反应资源,指挥开展水上各类应急反应行动。

  4.归口管理船舶协查工作。

  5.统一负责局巡逻艇调派,督促指导局巡航管理工作,归口统计上报巡航报表。

  6.监督检查辖区内港口、航道、港池、泊位的安全水深情况;负责对码头、系泊浮筒等水上设施的安全技术状况的归口管理工作。

  7.对特殊船舶进出港及靠泊作业进行控制;会签审批液货船水上过驳作业并实施动态管理。

  8.负责组织协调辖区船舶防抗台风工作;负责辖区水上综合性、季节性安全管理和重大专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工作。

  9.负责实施国家强制引航制度和引航机构的海事监管工作,实施对辖区引航作业的动态监督管理。

  10.负责批准大型设施的水上拖带、试航及其它大型群体性水上活动等的申请。

  11.归口管理水上安全和遇险通信业务,负责航行警告管理工作。

  12.负责交通战备办公室和安全办公室日常工作。

  13.依法对违法的船舶、单位和人员,提出行政处罚意见,制作行政处罚文书,实施行政处罚决定。

  14.负责巡航、救助等文件资料的整理,并按时做好存档移交工作。

  1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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