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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椒江大陈人工鱼礁工程(一期)作业--台航通[2021]0010号

发布时间:2021-02-10 16:19    作者:台州局指挥中心     文章来源:台州海事局

一、作业时间:20210215日至2021年0320,昼夜作业

二、作业地点:台州下大陈竹屿岛西侧水域,即(1)28°26′04.98″N/121°50′19.18″E、(2)28°25′51.36″N/121°50′43.02″E、(3)28°25′30.48″N/121°50′30.12″E、(4)28°25′47.70″N/121°50′01.92″E、(5)28°25′53.64″N/121°50′06.06″E五点连线水域范围内。

三、作业方式:施工作业船在上述作业水域抛艏艉八字锚,锚链长约150米,进行鱼礁礁体投放作业,施工作业船舶有“博围工77”、“建扬78”、“盛舟7”

四、注意事项:

1、作业单位应落实现场警示、警戒等安全及防污染措施,遇大风、浓雾等恶劣天气影响时,及时停止作业。

2、作业船舶应加强值班了望VHF16频道守听,主动通报作业动态,视情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3、航经附近水域的船舶应加强值班了望和通讯联络,与作业船舶保持安全距离并缓速通过。

4、现场联系电话: 159****8918。

202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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