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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海事局关于做好防台警报解除后疏港和有关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10    作者:台州海事局     文章来源:台州海事局

  

  

局属各海事处、机关各处室(部、中心、支队):

  今年第1号台风“尼伯特”登陆之后进一步减弱。根据台州海事局辖区防台预案规定,经研究决定于7月10日1600时起解除防台警报。请各海事处根据辖区实际做好防台警报解除后疏港和有关安全保障工作。

  一、落实海巡艇现场监管,加强辖区航道、灯标、桥区水域、锚地、码头等水上设施的巡查,维护通航秩序,确保航道畅通。

  二、涉及渔船出港、航经船闸的水上监管,会同渔监、新闸管理局、边防等部门共同制订方案,维护秩序。

  三、实行“先出港、后进港,先外侧、后内侧”的原则。

  四、充分利用VTS、VHF、CCTV、AIS等设备,监控和发布安全信息,指导船舶安全出港。

  五、要求各船在启航时,务必保持与周围船舶的沟通联系,协调动作,确保起锚及调头安全,出港航行时缓速航行,并备车备锚,须增派船员加强了望,必要时派人了头。 

  六、考虑“尼伯特”台风过后,台州辖区海面仍有涌浪影响,建议船舶尽可能推迟出港。

  七、及时发现和制止船舶争先恐后出港的不正常现象,鉴于港内航道狭窄,禁止出港船舶并排出港;出港航行时前后船舶务必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八、无动力船舶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适拖手续,并最后离港。

  

  台州海事局 

  201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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