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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中心(搜救中心办公室)

  指挥中心(搜救中心办公室)是负责海事现场综合执法的管理、辖区通航秩序维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水上搜救应急值班工作、通航环境管理、水上水下活动许可管理、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以及与地方相关部门协调涉及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综合事务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要求,履行相关国际公约,组织拟订相应的管理实施办法和标准程序;监督、检查、指导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处室办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2.承担台州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日常工作、应急值班工作,负责辖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和水上搜寻救助工作。

  3.归口管理海事现场综合执法的实施和现场综合执法信息的处理、跟踪;负责开展全局性、临时性、阶段性重要海事现场监管工作的督查、检查和督办。

  4.负责船舶防台、防雾和寒潮大风等季节性水上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局季节性、特殊时段、综合性和跨部门的现场执法等专项治理工作。

  5.归口管理辖区通航秩序,负责辖区船舶进出港报告管理工作。

  6.归口管理辖区航行通(警)告工作。

  7.负责水上巡航巡查执法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跨海事处辖区的联合巡航执法;负责辖区主力船艇动态监控和临时调配使用。

  8.负责交通战备日常管理工作。

  9.负责发布全局性的预警预控信息,督促指导各单位及时采取预警预控措施;

  10.负责实施国家强制引航制度,承担引航机构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引航登(离)轮点设置、调整提出核实意见,对引航登(离)轮点实施监督管理。

  11.负责辖区安全作业区的审批和公布;负责禁航区、航路、港外锚地、交通管制区、跨分支局辖区安全作业区的审核;负责开展辖区沿海水域专用航标设置的行政审批和监督检查、航标保护等工作。

  12.负责辖区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的业务归口管理工作。

  13.负责辖区船舶靠泊安全条件的核定工作。

  14.负责组织开展辖区通航管理规律性研究;负责辖区船舶定线制和船舶报告制的研究和管理工作。

  15.负责辖区沉船沉物打捞和碍航物清除的管理工作。

  16.负责辖区对外开放水域的通航安全审核。

  17.归口管理辖区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和结案、海事声明签注服务和海事调查官管理工作;负责辖区死亡失踪3-4人、较大等级水上交通事故及一般等级涉外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结案工作,并承担上级指定或委托由我局调查的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8.负责辖区水上交通事故(包括由此引发的污染事故)的统计分析、报告和调查报告公开工作。

  19.负责开展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定期分析评估,负责定期分析通报辖区海事监管形势,组织召开季度安全例会。

  20.负责与各级政府及安监等职能部门协调涉及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综合事务,归口管理辖区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

  21.负责收集、汇总和统计分析各类归口业务的信息资料,做好相关业务的总结、上报和归档工作。

  22.负责权限范围内的海事行政处罚工作。

  23.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西路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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