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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海事局远程“非接触式”船舶安全监督工作机制运行取得良好效果

发布时间:2020-04-26 17:17    作者:刘凯     文章来源:船舶监督处

  为做好水上疫情和交通安全双防控,深入推进“互联网+海事监管”建设,浙江海事局创新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船舶安全监督工作机制,温州海事局积极配合上级要求,扎实开展“非接触式”船舶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注重落实,制定推进计划。该局主动承担船旗国监督检查模块编写工作,召开船舶远程“非接触式”船舶安全检查方案商讨会,并将该项工作列入《温州海事局“走在前列”2020年度重点项目清单》;2月底完成《温州海事局船舶远程“非接触式”船舶安全检查工作指南》,受到浙江海事局船舶监督处肯定;3月初边实践、边总结,配合浙江海事局完善并出台《浙江海事局远程“非接触式”船舶安全监督工作指南》。

  二是开展宣贯,确保流程统一。3月5日,温州海事局发布首部综合能力提升计划系列教学视频——“非接触式”船舶现场监督,展示了从系统设置、设备操作、检查准备、任务发布、系统核查、视频连线、报告签发、档案管理等环节的操作流程和具体要求,结合辖区实际,以动态教案形式将工作要求对接落地。

  三是配套硬件,夯实检查基础。依托前期标准化值班室硬件设施建设,通过加装720P高清网络摄像头、降噪麦克风、录音录频软件手持高频等设施设备,实现“非接触式”执法,借助互联网、移动执法平台、多媒体终端实时查看现场一线情况,并通过录屏、截图等方式对关键画面进行即时固定,完善有关电子证据链。

  四是细化流程,优化监管效率。以温州鳌江海事处为试点,将船舶现场监督项目清单逐条覆盖细化,列明《远程“非接触式”船舶现场监督检查船方预检清单》,提前发送至待检的目标船舶,促进船方通过比对清单开展自查自纠。同时,列明《远程“非接触式”现场监督检查操作要点》,提供检查项目、要点、对应的法律法规以及操作建议供执法人员参照,有效提升监管服务能力。

  五是落实检查,工作数据突出。该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选取重点船舶,突出对安全管理状况较好、诚信度较高的重点物资运输船舶和客渡运船舶开展船舶远程“非接触式”船舶安全监督。截至4月25日,全局共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船舶安全监督65艘次,其中现场监督和安全检查分别为43艘次和22艘次,现场监督发现并纠正问题9个,安检发现并整改缺陷22项。

  六是注重宣传,扩大海事影响。2月28日,温州乐清湾海事处对“松台山16”开展远程“非接触式”船舶监督检查,全力保障该轮装载液化气输送武汉行动,获得新华社、人民网、央广网等国家和地方媒体相继报道;3月31日,浙江恩洁海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到温州乐清湾海事处赠送锦旗,感谢该处“非接触式”安检助力企业复工复产;4月15日,温州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组赴温州洞头海事处对“非接触式”船舶检查工作进行全方位采访。截至4月25日,该局“非接触式”船舶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已被30余家国家和地方媒体报道或转载,提高了系统内外影响力,正逐步打造船舶远程监督“浙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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