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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和服务再上新台阶 温州海事局航运公司管理取得新成绩

发布时间:2018-01-02    作者:吕晓东     文章来源:船舶监督处

  2017年,为贯彻落实浙江海事局“走在前列”的战略目标,温州海事局在强化公司管理上,不断出新招、出实招、办实事,坚持秉承有效监管和优质服务并重的安全管理理念,促进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措施更加有力。一是重视事前预防,通过强化对航运公司的日常监督检查、《航运公司安全知识宣传手册》及“送教进企”安全知识巡回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切实增强航运企业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拓展事中管理,梳理并发送FSC船舶风险等级、船舶滞留项分析提醒、《温州船舶监督》共享、安检工作室专业指导等,为航运公司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三是强化事后监管,推出了“双一”措施,要求在公司在船舶滞留后一周内进行专项检查和约谈、一个月内回船籍港接受船籍港安检指导,及以船舶附加审核和重点跟踪船舶为抓手,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

  二、监管更加有效。一是对因年度审核被开列严重不符合项的温州市帆顺海运有限公司实施了跟踪审核。二是对6个月内2艘船舶被滞留的苍南县兴航海运有限公司和乐清市远洋海运有限公司实施了附加审核。三是责令温州市帆顺海运有限公司、温州大易海运有限公司和温州市远航海运有限公司,对不服从管理的“帆顺79”“鸿达166”及“远航266”解除管理并予以清退。

  三、指导更加精准。针对辖区体系内船舶滞留所占比例较大的情况,该局找准切入点,推动乐清市远洋海运有限公司先行先试,率先出台激励机制,并纳入公司体系文件,该激励机制的核心是将岗位安全管理目标具体量化,将船舶开航前和到港检查、公司岸基上船检查和海事安全检查有机结合,并根据每月的考核情况给予船舶(船员)不同金额的奖惩。自该机制实施以来,该公司承担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责任的3艘船舶,共接受安全检查6次,平均缺陷5项,缺陷率环比下降了69%。目前,该公司通过机制创新,不仅大大调动了船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也使船舶安全面貌得到了实质性的改变,取得了十分明显成效。

  四、服务更加到位。一是实行了审核员“一对一”指导服务,公布审核员联系电话、预约上门等方式,为航运公司提供了全方位、不间断的专业业务指导。二是制订公司和船舶体系审核“双计划”,强化审核工作的计划性、主动性和掌控性,对未按计划申请审核的,该局能主动作为,在第一时间与航运企业取得联系,将航运企业的需求摆在首位,想方设法提供帮助。2017年12月19日,乐清市运鸿海运有限公司负责人将一面“尽职尽责 心系企业 照章办事 高效清廉”的锦旗送至温州海事局,并致信感谢温州海事局指导,为公司顺利换发SMC相关证书,并取得改建补助资金所提供的支持表示感谢。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努力,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人民谋幸福的理念落到实处,不断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为航运企业提供更加全面、更加周到、更加细致、更加优质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安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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