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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海事局召开2018年温州辖区航运公司安全管理集中约谈会

发布时间:2018-07-27    作者:刘凯     文章来源:船舶监督处

  为切实加强温州籍船舶船籍港管理,减少和遏制长期不报告、不安检、违法航行的船舶数量,7月26日,温州海事局组织召开2018年辖区航运公司安全管理集中座谈会,辖区15家航运企业主要负责人、该局船舶监督处以及各海事处职能部门负责人共25人参加了会议。该局包建新副局长参加会议。

  会上,该局船舶监督处首先对《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加强中国籍船舶船籍港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江海事局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加强中国籍船舶船籍港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进行宣贯,随后通报了2017年至今长期不报告、不安检、违法航行的异常船舶名单,并对辖区航运公司提出了加强船岸之间动态联系,提高岸基资源支持力度,积极配合主管机关和船检部门按要求实施安全检查和船舶检验的要求。相关企业代表结合自身企业情况,就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已采取或将采取的整改措施及仍面临的困难进行陈述。

  包副局长在总结发言中,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航运企业应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行动,理清异常船舶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切合实际的整改措施,及时上报辖区海事处;积极配合主管机关和船检部门实施安全检查和船舶检验,防止船舶带“病”航行。二是有效监管,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各海事处尽到告知义务,向航运公司传达上级文件精神,督促其努力消除长期不报告、不安检、违法航行等行为;结合“亮剑3”“中小型船舶专项整治”等行动,做到对在港、抵港异常船舶发现即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章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以切实减少异常船舶存量。三是部门联动,推进规范化管理。落实工作联络员,切实加强与上级海事部门、船检部门的沟通联系,共同开展脱检脱验船舶的对比筛查工作;认真分析异常船舶脱检原因,提出防止增量的针对性措施,切实做到减存量、遏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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