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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海事局认真抓好第四批实施安全管理体系船舶推进工作

发布时间:2019-02-28 14:58    作者:吕晓东     文章来源:船舶监督处

  《交通运输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对第四批船舶生效的公告》将于2021年1月1日起生效。为认真抓好第四批实施安全管理体系船舶的推进工作,温州海事局提前谋划,提前部署,把握节点,积极作为,紧抓工作进度不放松。

  一是摸清情况底数。积极开展前期调查摸底工作,充分利用船舶登记系统、航运公司管理系统、船舶检验管理系统等数据信息平台,对在温州海事局登记、管理和检验的本港籍船舶进行了全面详细的梳理,通过比对核实了符合第四批实施《国内安全管理规则》船舶数量和种类。经初步排查筛选,辖区符合第四批实施体系要求所涉及的公司29家,船舶76艘,为下一步分批推进提供了详实的数据支持。

  二是调查指导推进。近期,该局对辖区9家客船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船岸人力资源管理、岸基资源支持、船舶维护保养、客货运管理、上船检查指导、船岸应急反应能力、船岸动态信息渠道等履职能力展开了现场调查,详细了解客船公司日常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并指出当前安全管理职责分工不明确、制度执行不到位、船岸人员兼职等不足和问题,要求各客船公司务必正视薄弱环节,切实抓好制度的生根落实,认真研究对策,积极做好实施体系前的对接工作,确保安全管理体系实施的平稳过渡。同时,还认真听取了客船公司目前实施体系存在的困难及需海事部门帮助解决的问题,并就下一步如何推进安全管理体系进行指导,要求各公司要根据海事部门推进方案总体部署提早谋划、提早准备、提早部署、提早推进。

  三是畅通信息渠道。该局第一时间将《交通运输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对第四批船舶生效的公告》转发辖区航运公司,要求公司组织岸基人员开展培训学习,了解推进动态,切实提高实施安全管理体系的执行力。同时,开通公司推进安全管理体系微信群和QQ群,为各航运公司实施体系提供政策技术方面的咨询支持。截至目前,共解答公司提出的11个有关体系实施方面的问题,并为1家公司的船舶种类变更提供指导服务。

  四是组织宣贯执行。根据《浙江海事局关于召开“两会”期间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部署暨辖区第四批船舶实施<国内安全管理规则>宣贯视频会的通知》的要求,该局对此进行再要求、再细化,并建议第四批实施体系公司可指派主要负责人、海务机务管理人员等多人参加会议,确保上级实施体系文件宣传到位、理解到位和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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