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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前指挥 连续作战 温州海事局圆满完成“亮剑四号”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9-11-19 15:01    作者:朱望     文章来源:指挥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近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贯彻落实浙江省、浙江海事局和温州市有关领导的批示精神,根据《温州海事局关于开展“保平安迎大庆”平安护航新中国成立70周年集中大会战的通知》和《温州海事局关于做好近期水上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温州海事局迅速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2019年“亮剑四号”专项行动。11月15日,专项行动顺利收官。

  一是全面清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对辖区桥区、航标和航道等通航要素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强化对桥区通航秩序的检查,落实隐患排查工作无死角,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现的3处桥梁通航要素未公告、防撞设施未建设、桥区航道变迁等安全隐患,通报给相关责任单位,跟进整改落实到位。同时积极助推地方政府牵头开展水上安全生产隐患联合督查,联合应急管理、水利、港航等多部门联合对飞云江流域砂石宕口、水工作业区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督查,推动地方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就飞云江流域砂石整治问题进行探讨,建立从用沙企业倒逼砂石运输船舶合法合规运营的管理模式。

  二是重点检查,加强对“海阳X”系列船舶的检查力度。对在辖区营运的“海阳558”等3艘船舶结合国内救生专项检查,完成对“海阳558”的严格安全检查,重点对船舶的证书文书、人员配备、分舱水密、船舶设备、消防救生设备、主副机和舵机、航海图书资料等进行检查,观摩消防救生演习开展情况,对船舶设备实操不熟悉的船员进行现场指导。对在检查过程共查明的缺陷,要求船长限期整改,同时强调一要深刻吸取“海阳16”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公司主体责任,加强船舶维护保养,加强消防救生演习;二要严格遵守船舶通航秩序,严格落实桥区航行规定和进出港报告制度;三要严格遵守船舶航行规定,禁止船舶超载、船员缺配。

  三是靠前指挥,全面落实领导带队巡航。深化领导带队巡航制度,24小时连续值守每周不少于2天,做到重心下移,靠前指挥,有效督促、检查和指导一线执法人员开展巡航执法工作,现场巡航执法的实效和威慑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在集中整治阶段,实施4天96小时连续值守,在磐石、黄华等水域设置拦截线,确保辖区重点水域全覆盖。同时充分运用现场综合执法机制,强化局处、基层海事处间的信息沟通,有效发挥“指挥中心—海事处值班室—海巡执法支队—海事处现场执法单元”四位一体立体执法优势,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效率。集中整治期间,局处领导带队31人次,查获违法“两船”31艘次,查扣船舶8艘次,有力震慑“两船”违法行为。

  四是突出强制,多措并举强化监管。通过重点水域轮流驻守、错峰时段交替巡查、违法集中地蹲点检查等方式对瓯江流域、瓯飞工程水域、飞云江口和苍南沿海等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整治,基层一线实行外海及拦截点24小时驻点值守,为温州辖区铸成数道“钢铁防线”。结合“行政处罚、违法移送、行政强制+促成拆解”的“3+1”执法模式,合理安排强制卸载、减载点,统一口径标准,加大行政处罚力度,通过保安看船、执法人员上船排查、交管中心全力协助等多种方式保证行动到位。同时,联合公安等部门落实违法船员司法移送程序,压缩内河船舶违章作业的生存空间,有效提升现场执法威慑力。

  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815人次、执法船艇274艘次,局处领导带队一线执法112人次,与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海警等部门开展大型联合巡航执法2次,检查各类船舶433艘次,桥区检查发现并通报安全隐患3处,查处各类违章船舶140艘次,发现超等级、超桥梁通航尺度过大桥行为9艘次,查扣船舶29艘次,其中行政强制8艘次,拆解或拟拆解船舶2艘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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