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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与浙江海警局签署执法协作配合办法

发布时间:2020-06-11 09:16    作者:指挥中心     文章来源:指挥中心

  为优化海上安全管理格局,提高联合执法效能,进一步提升海上人命救助综合能力,在前期多次研讨会商基础上,浙江海事局与浙江海警局于6月10日共同签署执法协作配合办法。浙江海事局副局长梁永铭、浙江海警局副局长陈国光,双方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签约仪式。

  执法协作配合办法的签署,将进一步强化海上执法协作、海上搜救协作和军民配合协作。一是强化海上执法协作。双方对无证驾驶、伪造证书、妨碍执行公务等违反治安管理法律和刑法的违法行为明确了认定标准和移送程序。对基层执法单元共同维护海上权益,规范违法人员移送工作具有指导意义,将有效提升海上违法违章行为打击合力。二是强化海上搜救协作。双方明确了海上突发应急事件信息通报、应急救助力量配合、救助行动成效评估、演练演习协同开展、事故调查协作等相关工作,进一步整合了海上救助力量,深化了人命救助合作机制,筑牢了浙江海上最后一道安全防线。三是强化军民配合协作。双方根据法定职责,从省级层面搭建海上执法协作框架,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取长补短、紧密配合,在信息化系统、监管数据、违法信息等方面建立高效信息通报机制,为打造军民融合的良好典范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我局将督促指导各单位全面落实执法协作配合办法的相关协议,以更高的站位、更实的措施、更大的力度,助力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平安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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