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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迅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12.29”冬季常态化疫情防控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工作视频调度精神

发布时间:2020-12-30 16:31    作者:船舶监督处     文章来源:船舶监督处

  12月29日下午,交通运输部组织召开冬季常态化疫情防控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工作视频调度,浙江海事局周荣祥副局长,局机关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等9家单位有关冷链运输、客运站、游轮、外国籍船舶海上加油作业等方面疫情防控工作的专题汇报。期间,我局作为海事系统唯一代表,专题汇报了冬季水路口岸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总体工作及外国籍船舶海上加油作业疫情防控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会议对下阶段交通运输系统防控境外疫情输入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继续毫不松懈地做好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工作;二是牢牢把握“人、物、环境”三同防等新要求,做到严格、科学、精准的疫情防控工作;三是加强应急防范,做好分析研判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联动机制;四是加强对一线员工的关心关爱,强化一线人员疫情防控装备保障,推动高风险岗位人员紧急接种疫苗。

  会后,我局迅速向各分支局传达了交通运输部“12.29”冬季常态化疫情防控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工作视频调度和交通运输部有关疫情防控文件精神,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及时响应疫情防控重心转变,全面贯彻落实“三同防、两畅通、一保障”要求,统筹谋划和推进春运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慎终如始全面履行水路口岸疫情输入防控海事职责。二是进一步完善涉疫船舶应急处置机制,全力配合地方政府做好涉疫船应急处置、冷链涉疫船信息排查和外国籍船舶海上加油作业疫情防控等工作。三是强化执法人员防疫装备配备保障,对登临外轮检查人员实施备案管理,并加强与属地政府有关部门沟通,促进高风险岗位执法人员定期开展核酸检测,优先开展疫苗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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