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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辖区国际航行船舶船员累计换班突破6万余人次

发布时间:2021-09-08 15:14    作者:船员管理处     文章来源:船员管理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有序保障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换班,根据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印发文件要求,浙江海事局全力保障辖区国际航行船舶船员“应上尽上,应换尽换”。自2020年4月至今,全省累计完成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换班突破6万余人次。

  一是提高认识,严格履行海事职责。今年深圳盐田港、宁波舟山港梅山港区相继发生港区作业人员感染新冠病毒肺炎情况,6月以来交通运输部5次召开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疫情防控工作视频调度,进一步强调口岸部门要各司其职、责任担当。浙江海事局高度重视,积极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有关要求,强化底线思维,切实履行海事“三保一维护”职责。

  二是责任落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航运企业及时更新落实《船舶船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指南(V7.0)》有关要求。建立船员换班操作制度,制定船员换班工作计划,明确船员换班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并有效落实,掌握拟安排船员换班港口的疫情状况和防疫要求,以及船舶上一挂靠港的疫情状况,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实施船员换班闭环管理,最大可能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三是生命至上,及时救助伤病船员。及时掌握辖区到港船舶、修造船舶船员伤病就医诉求信息,加强与地方政府及海关、边检等单位的信息通报共享,及时配合处置船员伤病救助,配合做好船员救助换班个案的协调处置工作,8月积极配合地方防疫部门有效处置“宏进”轮16名涉疫船员换班及救助工作。

  四是应接尽接,推进船员疫苗接种。近期国内外新冠病毒德尔塔变异毒株快速传播,为尽快构建船员群体免疫屏障,有效防范新冠病毒通过海上传播,浙江海事局联合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国内航行船舶船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船员疫苗接种工作有序开展。8月2日宁波首次为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接种疫苗,从8月1日至8月20日,宁波远洋8艘船舶108名中国籍船员,实施第一针新冠疫苗接种。

  截至目前,浙江辖区共完成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换班60033人次,协助配合做好船员伤病救助744人次,协调处置涉疫船舶69艘,24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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