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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永铭副局长在浙江海事局2019年第一季度安全例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9-02-21 15:12    作者:信息审核     文章来源:信息审核

在浙江海事局2019年第一季度安全例会上的讲话

  梁永铭

  (2019年1月14日)

同志们:

  今天利用工作会议的机会,套开2019年第一季度安全例会,主要目的是传达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总结评估2018年水上安全监管工作,部署今年第一季度特别是春运及“两会”期间水上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下面,我讲三方面意见:

  一、传达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交通运输安全视频会议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2018年多次就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交通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总书记再次指出要下更大力气抓好安全生产和交通安全。

  1月8日、9日,国务院分别召开了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总结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任务,部署2019年重点工作。会议由赵克志国务委员主持,王勇国务委员出席并讲话。安全生产工作是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大事,2018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方面,取得积极成效,成绩来之不易,谨向同志们致以诚挚的问候。新的一年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生命至上,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应对措施和决策指挥机制,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的能力,落实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国务委员王勇指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批示重要指示精神和重要论述,并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担当负责精神,二是强化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管控治理,三是强化安全监管执法机制创新,四是强化安全科技支撑作用,五是强化安全基础保障能力。

  1月2日,交通运输部召开2019年部安委会第一次会议,李小鹏部长在会议上指出,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防控风险,消除隐患,补牢短板,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持续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总量,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安全环境。部里以1号文件印发了2019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从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升依法治安能力、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强化重点领域治理、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等六个方面,对加强水上交通领域重点治理,开展内河船涉海运输整治专项行动,持续做好“四类重点船舶”和“六区一线”等重点水域安全监管,加强危险货物领域治理,强化港口危险化学品存储、危险货物作业现场安全监管等29项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1月11日,交通运输部召开全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视频会,传达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2018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部署2019年重点工作。李小鹏部长出席会议并做讲话,副部长何建中主持会议,江苏、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和浙江海事局作交流发言。李小鹏部长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正视安全风险、隐患和短板,全力做好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做好全年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至关重要,要重点抓好十项工作:一是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等工作;二是谋划制定平安交通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三是全力确保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全稳定,做好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四是加快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修订进程;五是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监管权责清单;六是扎实开展冬季安全生产七项行动和重点领域专项治理;七是继续加大交通运输安全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提升基础设施、装备本质安全水平;八是坚持举一反三,开展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原因深度调查和整改落实评估;九是大力实施科技兴安;十是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开展文明交通文明出行宣传教育等活动。李小鹏部长还强调了四个方面工作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责任担当;二是要抓住主要矛盾,破解安全发展难题;三是深化改革创新,构建与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交通强国建设相适应的安全发展支撑体系;四是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同时李小鹏部长指出要把“平安春运”作为春运工作的核心目标,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形势研判、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应急保障,全力以赴确保人民群众春运出行安心、舒心、放心。何建中副部长在会议上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抓好传达学习。要求各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的形式,传达学习好本次会议精神,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学习李克强总理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李小鹏部长讲话要求,从四个方面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建设交通强国的重要支撑,落实和部署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二是抓好贯彻落实。按照2019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按照时限要求切实抓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三是抓好当前工作。特别是春运工作,要求切实组织好春运工作,强化安全监管,细化服务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全力以赴做好春运的服务和安全工作,通过安全环境的创造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我局也在新年上班第一天,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何易培召集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局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召开海事监管工作专题会,全面落实交通运输部、部海事局对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把安全监管作为开年首要工作来抓,并就全力做好2019年海事监管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我们作为水上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提高对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认识和政治站位,切实提升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这就要求我们开年就要瞄准目标,集中精力,花大力气,防风险、补短板、促安全,始终把水上监管工作贯穿于全年的工作主线中,不断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夯实辖区水上安全基础。各分支局领导班子、职能部门和海事处负责人要切实扛起主责,抓好主业,大家一起全力以赴做好水上安全监管工作,全力维护辖区水上安全形势稳定。

  二、2018年水上安全监管工作简要回顾

 略。

  三、对第一季度水上安全监管工作的几点意见

  一季度,春运、春节和“两会”来临,同时辖区将遭受寒潮大风和浓雾天气季节性转化影响,既是水上交通事故险情易发高发期也是水上安全重要监管期。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上级和局统一部署,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克服懈怠思想和厌战情绪,紧盯水上交通重大风险点和风险源,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强化责任、科学研判、严格监管,全力保障辖区水上安全形势稳定。我重点强调以下几点工作:

  (一)全力以赴做好春运和“两会”水上安全监管工作。2019年春运将于1月21日开始至3月1日结束,随后全国“两会”也将召开,是开年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核心工作和重中之重。根据交通运输部、浙江省委省政府和部海事局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已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春运及“两会”期间辖区水上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对春运及“两会”水上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和要求,各单位要切实加以贯彻执行。在此,我再强调六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做好春运及“两会”水上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重大意义,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要结合实际认真分析春运和“两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确保组织到位,监管到位,责任到位,服务到位。

  2.突出现场监管。一是突出水上客运安全监管,要严格按照《浙江海事局水上客渡运综合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浙江海事局水上客渡运安全综合监督管理操作手册》要求,把好客船开航关,充实一线执法力量,严格落实站高峰、交叉暗访等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客渡运船舶超载、客危混装、冒雾航行、超抗风等级开航和非客船违法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对偏远客渡运站点、旅游热门地的巡查、值守;二是强化客船动态监控。要充分利用VTS、AIS、CCTV 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客流监测和信息发布,跟踪客运船舶航行动态,及早发现客船航行异常情况并采取适当措施;三是强化协作联动。针对春运期间可能存在的陆岛间小型船舶、渔船等非客船非法载客现象,要主动通报当地政府,积极与有关部门联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查处,针对恶劣气象可能导致的旅客滞留事件要提前制定应急预案,联合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落实应对措施。

  3.落实服务举措。各单位要提前做好防抗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的准备工作,准确掌握重点物资船舶计划,优先安排煤电油气运以及节日物资等重点物资运输船舶进出港口,保障重点物资运输的安全和畅通。

  4.严格应急值守。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和应急待命制度,人员、船艇必须到岗到位,要合理布防海上应急力量,确保海上突发事件快速、高效、妥善处置。要严格执行险情事故报告制度,严防发生险情迟报、漏报和瞒报事件的发生。

  5.强化安全宣传。各单位要精心策划水上春运安全监管的宣传工作,把宣传工作贯穿整个春运始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宣传海事监管新举措、便民新措施及典型事例等。窗口单位和部门要通过宣传展板、电子屏滚动播放等方式做好平面宣传工作,要实施重大突发事件新闻应急机制,安排新闻通讯员参与春运待命值班,确保重大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出动,迅速正面报道,营造良好的春运安全氛围。

  6.加强督查指导。各级领导要带队深入一线对辖区的春运及“两会”期间安全监管工作准备及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督导。浙江海事局近期将组织开展春运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督查工作。

  今年春运工作结束时适逢全国“两会”召开,希望大家要始终保持海事监管的力度不放松,保持海事服务的质量不降低,为春运和“两会”期间的水上安全形势的稳定保驾护航。

  (二)做好季节转换期水上安全监管工作。

  1.多措并举做好预警预控工作。各单位要密切关注恶劣天气,及时收集气象信息,充分利用各种有效手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加强对冬季寒潮大风和浓雾等恶劣天气危害性的宣传,加强对航运公司防范措施的检查,尤其要督促航运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船员对关键性设备实操能力的安全检查,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2.全力以赴做好商渔船防碰撞工作。要联合海洋渔业主管部门强化在商渔船事故多发水域的巡航执法与驻点值守。着力从改善通航环境、保持良好通航秩序等方面下功夫,要严厉查处渔船非法占用航道、客运航线和锚地进行捕捞、涨网作业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维护港口、航道等水域的良好通航秩序,降低商渔船碰撞风险。要常态化开展商渔船安全警示教育,扩大覆盖面要全。切实提升渔民、船东和乡镇管理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切实提升渔船船员防范碰撞事故的应对能力。要提前告知进入辖区的商船尤其是外国籍船舶,在浙江沿海水域航行时加强戒备,保持正规了望和值班,从源头上防范商渔碰撞事故的发生。

  3.持之以恒抓好“两船”常态化治理。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七项行动”中开展内河船涉海运输整治专项行动要求,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压缩违规船舶的生存空间。坚持属地为主、源头控制、内外联动,形成合力,严厉打击内河船参与海上施工运输,对违规使用内河船舶的项目承包单位、建设施工单位要坚决叫停,督促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坚持疏堵结合,引导纳规管理,推动地方政府加强对砂场、采石宕口、用砂单位和水上施工单位的综合管理。近期,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下发了《内河船涉海运输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了内河船涉海运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宣贯视频会,部署了内河船涉海运输整治的相关要求,我局也正在起草相关方案,各单位要及早准备,主抓落实。

  4.严格保障水路危险品运输作业安全。要按照“船舶适航、人员适任、货物适运”的要求,加强对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的安全监管。严格危险品船舶装卸作业环节的检查,督促船、岸双方严格落实“船/岸检查表”制度。对清仓作业、残油接收等高风险涉危涉污作业要加强动态监管。要严厉打击危险品集装箱谎报瞒报、岛际危化品非法运输行为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

  (三)深化规律性研究,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各单位要加强对区域性事故规律的分析研究,结合辖区通航环境、通航秩序的变化,科学谋划制定针对性海事监管举措。要认真组织VTS覆盖区事故后评估,深层次分析查找事故原因,多角度研究梳理监管对策。同时要督促港口作业、船舶代理、引航等相关单位各尽其责,认真落实相应环节的安全工作措施。要切实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生产环节和安全监管举措紧密结合起来,实现从风险隐患的被动应对向主动防范控制转变,切实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要充分借力平安浙江考核平台,深入推进水上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工作。各分支局要抓紧梳理上报拟纳入2019年实施挂牌督办的水上交通重大安全隐患。

  (四)深化现场综合执法机制运行。一是要充分发挥现场综合执法机制的枢纽作用。以现场综合执法机制为龙头,现场综合执法的信息流转、任务布置和运行监控要涵盖所有现场海事执法事项。二是省局、分支局机关业务职能部门要深度参与,要主动使用、经常检查了解现场综合执法系统使用情况。切实加强现场执法任务指派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分支局和海事处要主动收集分析可能影响辖区水上安全的新隐患、新问题、新变化,并且将其转化为具体监管任务添加到执法任务清单之中,不能局限于固有的任务布置和日常信息传递。要强化值班室人员培养力度,不但要做好“信息员”,还要做好“情报员”和“指挥员”,要能根据辖区实际情况主动发现工作任务,自觉安排工作。要着力提升现场综合执法任务的质量,不能重数量、轻质量,重布置、轻落实,要挖掘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去布置去解决,切实提升海事现场综合执法的效能和优势。浙江海事局指挥中心和科技信息处要牵头收集现场综合执法系统的改进建议,做好现场综合执法系统的完善工作。

  (五)认真贯彻实施近期生效的法律法规。《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船舶能耗数据收集管理办法》、《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第04-17修正案、《交通运输部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对第四批船舶生效的公告》等相关法规已于近期发布或实施。各单位要全面精准掌握法规新要求,提高执法检查水平,在现场监管中落在实处,积极主动为航运公司服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公司对船舶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升对公司、船舶的安全管理水平。

  同志们,新年新起点新目标,让我们立足本质安全,聚焦安全监管主业,按照何局长工作报告的总体部署和相关要求,履职尽责,真抓实干,重视重视再重视,落实落实再落实,全力以赴做好各项海事监管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辖区水上安全形势的平稳有序共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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