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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对、便利相对人办理海事政务相关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2-02 21:26    作者:叶国峰     文章来源:政务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减少因人员流动而造成交叉感染,鼓励实行网上申办业务,现就做好近期海事政务办理工作公告如下:

  一、请各企业单位、培训机构、服务机构等通过微信、微博、电话等多种途径,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及相关管控措施,倡导海事政务网上办、就近办。

  二、对于船员类、危防类、通航类、审核类、部分船舶类等已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的政务事项,原则上实行网上办理。

  三、对于仍需窗口人工受理的政务事项,请提前与政务中心进行咨询和预约,带齐相关材料,合理安排出行,各政务中心将开辟绿色通道进行办理。

  四、部分在网上申办的同时需要提交纸质材料的政务事项,如申报油污保险类证书时需提供的保单和蓝卡原件、申请船员适任证书时的见习资料等,可在提交网上申请后,将相关材料邮寄至相应政务中心。

  五、在办理浙江海事局政务服务网已开通的政务事项时,建议尽量选择利用“申请材料邮寄、原件就近核验、办理结果邮寄”等功能,减少出行和到窗口次数。

  六、海事规费征收原则上取消纸质单证的申报,缴费可在“手机端港口建设费自助缴费”APP上完成(后附二维码),鼓励通过远程申报和电子支付,实现业务办理“零接触”。

  七、根据各地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将集中政务办理点,视情缩减或取消海事处现场办理的政务,归集至各政务中心办理,减少人员交叉流动。

  八、进出各政务大厅请自觉佩戴口罩,自觉接受登记和体温测量。各政务大厅将经常性开展通风、消毒、测量体温等防控工作,窗口工作人员佩戴口罩等防护装备上岗。

  九、预约咨询电话和邮寄地址:

  浙江海事局杭州政务中心:0571-86552898,杭州市西湖区塘苗路1号政务大厅。

  宁波海事局政务中心:机关窗口:0574-87255770/71/72/73,宁波市鄞州区东泰街31号。航运中心窗口:0574-87796003、87861672,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266号国际航运服务中心二楼。

  舟山海事局政务中心:0580-2063763/64/67/70,舟山市定海区临城翁山路555号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二楼海事窗口。

  温州海事局政务中心:0577-88150039/88105680,温州市海事路8号温州海事局政务中心。

  台州海事局政务中心:0576-81812395,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西路26号台州海事局政务中心。

  嘉兴海事局政务中心:0573-85583867,嘉兴市乍浦镇王家堰路208号2楼海事大厅。

  

  附:“手机端港口建设费自助缴费”APP下载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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