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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海事局法制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1-03-31 09:30    作者:法规规范处     文章来源:法规规范处
 

2021年浙江海事法制工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2021年局工作会议部署,以夯实海事治理制度为根基,以不断规范海事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为主线,以打造海事执法蓝色铁军为抓手,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推进工作:

一、加强顶层设计,夯实海事治理的制度根基

1.根据《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订情况,组织2021年局规范性文件的评估清理工作。

2.修改完善现场综合执法事项清单及工作标准和海事履职标准。

3.全面梳理海事执法权力事项,修订《浙江海事局权责清单》。

二、持续深化海事“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1.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高水平建设世界一流强港的意见,印发《浙江海事局关于支持保障浙江建设世界一流强港的实施意见》。

2.贯彻落实《浙江海事局关于推进海事监管一体化的实施方案》。

3.促成海事信用信息推送至省、市地方信用平台,加强海事信用信息与外部信用管理的融合,提升海事信用管理实际效果。

4.修订完善政务服务指南。

5.梳理现有政务服务事项中可并联办理的事项,形成《服务企业群众“一件事”办理事项清单》。

6.制定《浙江海事局政务办理告知承诺工作须知》。发布公告推行政务办理事项告知承诺制,同步出台《浙江海事局告知承诺证明事项及材料清单》。

7.根据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调整情况,修改完善海事政务办理事项审核标准。

三、强化执法督察,严格规范海事执法行为

1. 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执法评议、业务督察等执法督察工作。

2.监督信用数据录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筑牢信用监管基础。

四、打造海事执法蓝色铁军,建设德才兼备的执法队伍

1.结合《海上交通安全法》出台,安排培训及督察。

2.深化与宁波海事法院交流合作,拓展船舶司法扣押协助执行、行政咨询、海员维权等方面的合作。

3.加大在职人员法治能力培养力度,出台政策鼓励更多人员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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