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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海事局简介

根据浙江海事局《关于建立舟山海事局筹备组及其人员组成的通知》(浙海事字[2001]1号),于200114日,舟山海事局开始筹建,于200128日正式授牌成立,200141日正式对外全面履行水上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浙江海事局有关机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海人教〔2013295号)和《浙江海事局关于舟山海事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浙海人教〔2013159号),舟山海事局主要职责有以下八条:

1、贯彻和执行国家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环境保护、海洋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按照授权,负责辖区内船舶登记工作;负责规定范围内船舶法定配备的操作性手册与文书审核签发工作;负责受理外国籍船舶(包括港澳地区船舶)进入本辖区未开放水域或港口的申请工作,并上报上级海事机构;

3、按照授权,负责辖区内船员和海上设施工作人员适任资格、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工作、船员服务簿发放及管理、船员专业与特殊培训管理及考试发证工作;

4、负责组织辖区内船舶防台、水上搜寻救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水上交通违章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5、按照授权,负责实施辖区内港口国管理、船舶安全检查、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查验、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签证、强制引航监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靠泊安全监督、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监督等工作;

6、负责辖区内通航环境管理与通航秩序维护工作;按照授权,负责辖区水上水下施工安全技术状况审核、锚地和重要水域划定、港区岸线使用审核、航行警(通)告发布等工作;

7、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局机关和所属派出机构的海事业务、法制、财务、资产、规费征收、基本建设、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计划装备、科技教育、党群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8、承办浙江海事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80-2063766(指挥中心、通航管理处)

          0580-2025015(危防管理处)

          0580-2063776(政务中心)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00

          14:30—17:30(夏令)

办公地点:舟山市定海区大宗商品交易中心A座4-8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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