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山海事处
一、基本概况
舟山普陀山海事处于2001年8月8日挂牌成立,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舟山海事局,是正科级派出机构,编制40人,下设海防海巡执法大队和龙湾海巡执法大队。办公地址为舟山市普陀区普陀山梅岑路102-1号,联系电话0580-6091674,邮政编码316107。
二、辖区水域
舟山普陀山海事处辖区水域包括蜈蚣峙客运码头前沿水域,普沈水道、莲花洋水道,包括普陀山岛、葫芦岛、洛伽山岛等各岛屿水域,水域面积共95平方公里。是交通部确定的全国“四区一线”重点水域。管辖区域经营的航线共有7条,分别为:普陀山—岱山—上海吴淞、普陀山—小洋山、普陀山—沈家门、普陀山—朱家尖、普陀山—朱家尖—桃花、普陀山—洛迦山、普陀山—白峰。投入运营的客运船舶41艘,其中高速客船25艘,普通客船16艘,涉及航运企业4家。
三、主要职责
依据法律赋予职权和上级授权,舟山普陀山海事处主要负责辖区水上安全监督、防止船舶污染、航海保障管理和行政执法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海洋管理、环境保护、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上级的规定和制度;
2.承担辖区内搜救和应急反应值班工作,参加海上救助、油污应急反应等突发事件和重大行动;负责辖区内航道、锚地、码头等区域的现场安全监督和通航秩序管理工作,应急处理辖区水域内有碍通航秩序、影响通航环境的异常情况;
3.负责监督检查辖区内船舶及设施的航行、停泊、作业、证书、文书和船员配备、持证、适任、值班等现场情况,制止、纠正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4.负责辖区授权范围内国内航行船舶的安全检查;
5.负责辖区内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查验、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
6.负责审查和现场监督辖区内船舶在港区水域内安全作业的报备;
7.负责辖区内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申报批准和现场监督管理;
8.负责辖区内排放、接收船舶污染物的审批和现场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船舶拆解防污染的现场监督管理;
9.根据授权负责辖区内部分水上水下作业活动的审批并发布航行通警告;负责辖区内所有水上水下作业活动的申报受理和现场监督管理;
10.负责辖区内港区、码头和船舶溢油应急计划的监督实施及港区水域污染监视;根据授权调查处理小规模船舶溢油(污染危害性物质)污染事故;配合辖区其它污染事故的现场初步调查和取证工作;
11.负责调查处理辖区内非涉外一次死亡3人以下(不含3人)水上交通事故;配合辖区内其它水上交通事故的现场初步调查和取证工作;根据授权负责辖区内船舶的海事签证;
12.根据授权,做好航运公司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实施船舶吨位丈量实船现场复核;
13.承担授权范围内的船员管理相关工作;
14.负责辖区内助航标志的监督检查;监督辖区内的引航工作;
15.负责组织指挥辖区水域内的防抗台工作,做好恶劣天气的预警预控工作;
16.根据授权,做好口岸管理相关工作;
17.负责辖区港务监督管理费、港口建设费、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罚没款等非税收入的征收、稽查等管理工作;
18. 根据授权依法对违法船舶、单位和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19.负责本单位资产管理、队伍建设、党群和精神文明等工作,做好船艇及车辆的管用养修工作。
20.完成局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
联系方式:0580-6091674
地址:普陀区普陀山梅岑路1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