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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事局积极应对今冬最强寒潮大风及天文大潮汛双重影响

发布时间:2020-12-29 17:39    作者:黄晓敏、马磊     文章来源:船舶交通管理中心

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冬季最强冷空气将于29日至30日影响宁波辖区,带来大风和剧烈降温,届时正值天文大潮汛期间,宁波沿海将出现9-11级大风和流速2.5节以上大潮汛双重影响。针对此次寒潮影响强度大、时间长的特点,宁波海事局提前谋划部署,迅速响应浙江海事局《关于切实做好近期强寒潮防抗工作的通知》,全面细致做好防抗工作。

一是注重预防,及时发布安全信息。积极主动会商气象部门,研判恶劣气象影响辖区的具体时段,并通过气象平台、深蓝智享平台、VHF等途径掌握气象动态,及时向辖区在航及作业船舶、航运企业、客船公司、危险品码头、施工单位、代理公司等发布安全信息,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防抗恶劣气象各项安全措施。

二是突出重点,切实强化现场监管。把握监管重点,关注交通密集区、桥区、锚地、习惯避风水域、水工施工区等重点水域;紧抓客船、危险品船舶、施工作业船舶、砂石运输船舶等重点船舶;进一步加强对VTS覆盖水域的VHF值守和锚泊监控,保障锚地及习惯避风水域的锚泊秩序,提高预警预控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三是加强值班,做好应急待命工作。要求各单位提高认识,做足思想和行动准备,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全面充实力量做好应急待命工作,加强重点水域的通航环境和秩序维护,严厉打击船舶超载、违章抛锚等行为,坚决杜绝恶劣天气下船舶冒险开航行为。

四是内外联动,预防措施落实到位。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提供的渔船回港信息,通知基层海事处、海巡执法支队及VTS监控室密切关注大风前渔船集中回港情况,并全面做好本辖区内船舶交通流组织。

下一步,宁波海事局将切实落实恶劣天气下的各项防控措施,并密切关注核心港区管制情况和恶劣天气外海渔船集中回港等特殊情况,全力确保辖区水上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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