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信息处
科技信息处是负责科技和信息化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科技信息工作的方针政策、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和工作要求,制定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研究制订局科技、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有关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局科技、信息化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应用软件开发、技术引进和成果推广,指导和监督基层单位科技、信息化工作,负责科技、信息化应用实效的评估和改进工作。
4.负责全局科技、信息化项目的归口管理,组织开展科技、信息化项目的申报、实施及验收等工作,做好科技信息成果的统计、分析等工作。
5.负责全局计算机网络系统和设备的管理,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实施网络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负责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
6.负责信息化固定资产的技术管理,组织实施信息化设备的选型、调配和报废鉴定等工作。
7.负责申请和调整通信台点布设,局属站(台)、船舶的无线电频率指配,电台执照的申办核发,无线电干扰协调等相关无线通信工作。
8.负责局通信业务管理。组织实施局通信工程,并提供相应技术支持。
9.负责VTS、CCTV、AIS等系统的归口管理。审核VTS、DSC、VHF等设备的技术改造、设备更新、项目扩建和设备维护等相关计划,负责CCTV、AIS等设备的技术改造、设备更新、项目扩建和设备维护。
10.开展科技、信息化合作与交流,组织科技、信息化培训。
11.负责科技、信息化管理等文件资料的整理,并按时做好存档移交工作。
12.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