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浙江海事局网站!
您当前的位置:宁波海事局 / 宁波海事 / 通知公告

宁波海事局拟注销账号

发布时间:2024-07-19 11:34    作者:宁波海事局     文章来源:宁波海事局

  近期根据省政府新媒体账号管理要求,宁波海事局对派出机构未在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备案的新媒体账号再次进行排查梳理,发现微信账号“北仑海事”“穿山海事”、微博账号“穿山海事”长期脱管,之前未曾备案且账号密码遗失无法自行注销,需市级政务新媒体管理部门协助统一进行注销。特此公告该账号已停更。


网站帮助网站地图联系我们版权声明网站纠错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叶青兜路1号

主办:浙江海事局 您是本站第 个访问者

浙ICP备12029468号

浙公网安备 33010502002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