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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域铁路S3线附属配套工程(瑞安段)永宁大桥第一阶段步骤二施工期间临时交通管制通告--温航通[2022]0103号

发布时间:2022-07-29 16:21    作者:温州局政务中心     文章来源:温州海事局

  因温州飞云江永宁大桥工程施工需要,对施工水域附近进出港航道进行调整并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现将永宁大桥第一阶段步骤二(L04#平台打桩)施工期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航道调整情况

  根据施工进度,及时调整航标。调整后,永宁大桥桥区预留航道宽度不小于57m,满足500吨级以下船舶单向通航需求。

  二、交通管制时间

  2022年07月29日1800时至2022年08月01日。

  三、交通管制要求

  1、桥区航道实行单向通航,禁止500吨级以上船舶进出桥区航道。

  2、500吨级及以下船舶进出港前需向飞云江海事处报港,征得飞云江海事处同意后方可通行。

  3、各船舶进出永宁大桥桥区水域前应备车、备锚、安排瞭头、船长上驾驶台,按规定开启AIS设备,确保VHF14/16频道值守和畅通。航经永宁大桥施工水域时,保持安全航速,速度控制在6节以下。未经允许,航经船舶不得进入施工水域。

  4、各船舶应服从海事部门和现场警戒艇指挥,按序通过。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桥区航道附近及航道上、下游等处,要安排警戒艇,采用VHF无线电话、高音喇叭等有效通讯设备或其他方式,提醒过往船舶避开锚位通航、不得在桥区航道交汇行驶。

  2、施工水域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施工船为:“宁波海力801”、“温拖2”、“华泰拖2”,施工船要按规定显示信号,并准确设置明显的锚标,确保航道宽度。

  3、穿越桥区航道的船舶,须事先确认周边环境是否安全,让清所有沿航道航行船舶。禁止船舶抢头穿越航道。

  4、如遇大风、能见度不良等恶劣天气影响时,各船舶应服从海事管理机构指挥,未经允许,不得擅自通过永宁大桥航道。

  5、施工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与永宁大桥上游码头业主、海事等相关单位建立联络机制,提前进行沟通协调。

  6、联系方式:

  现场警戒艇:VHF16。

  温州飞云江海事处:0577-65609019。

  温州VTS中心:VHF14、0577-88150075。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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