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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舟山海事局辖区能见度不良时船舶航行、锚泊和作业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等2份文件意见的通知
征集时间:2025-02-27~2025-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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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船舶安全管理,有效维护能见度不良情况下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我局拟制了《舟山海事局辖区能见度不良时船舶航行、锚泊和作业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和《嘉兴海事局辖区能见度不良时船舶航行、锚泊和作业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叶青兜路1号浙江海事局指挥中心(310005)。

2.电话:0571-85454372。

3.传真:0571-8545481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9日。

 


附件:(舟山)能见度不良时船舶航行、锚泊和作业规定.docx
附件:(嘉兴)能见度不良时船舶航行、锚泊和作业规定.docx

《舟山海事局辖区能见度不良时船舶航行、锚泊和作业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嘉兴海事局辖区能见度不良时船舶航行、锚泊和作业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2月27日-3月29日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