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浙江海事局互动交流意见征集
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舟山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征集时间:2025-02-28~2025-03-30
打印本页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船舶安全管理,保障船舶交通安全,维护水域交通秩序,提高船舶营运效率,防止船舶污染水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等有关规定,浙江海事局修订了《舟山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叶青兜路1号浙江海事局指挥中心(310005)。

2.电话:0571-85454372。

3.传真:0571-8545481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0日。

 

 

 

                           浙江海事局

                          2025年2月27


附件:舟山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wps
附件:修改对照表.docx
附件:《舟山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修订说明.docx

《舟山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2月28日-3月30日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