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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浙江海事局船舶自主航行与远程控制航行试验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征集时间:2026-03-17~2026-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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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跟踪应对浙江航运智能化转型趋势,规范船舶自主航行试验管理,促进新质生产力在航运的高效安全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船舶检验管理规定》以及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范相关要求拟制了浙江海事局船舶自主航行与远程控制航行试验监督管理办法》,现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叶青兜路1号浙江海事局船舶监督处(310005)。

2.电话:0571-88372722

3.邮箱:zjcbc@msa.gov.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


附件:浙江海事局船舶自主航行与远程控制航行试验监督管理办法.docx
附件:《浙江海事局船舶自主航行与远程控制航行试验监督管理办法》起草说明.docx

《浙江海事局船舶自主航行与远程控制航行试验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6年3月17日-4月18日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