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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上服务商或随船人员上船情况是否需要相关证件
咨询编号:ZX202606042379 发布时间:浙江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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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您好 我是一名从事船舶行业的服务商,想咨询一下 我从同事那获得的消息内容如下: 关于随船人员培训有关事项说明旨南》文件要求,自2026年7月1日起,船舶修造企业或其委托的船员培训机构须对随船人员在试航活1.浙江海事局辖区船舶试航“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和服务保障工作证》或《海上设施工作人员海上交通安全技能培训合格证明》。动前完成安全熟悉培训,或要求其持有《海船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合格熟悉培训方案》明确了安全熟悉培训的有关要求(培训对象、培训方式、培训师资、培训场地及设2.浙江海事局制定了《随船人员(非船员)上船从事试航活动前安全 备、培训内容及考核方式等)。3.随船人员适用于开展试航船舶报备的新造船和修理船,随船人员包括参与试航的验船师和服务商,各海事处务必宣贯到位;4.培训结果省内互认,有效期5年; 请问以上信息是否属实,我搜索了浙江省海事局官网别没有搜索到相关信息 请问是否有正式的官方文件 没有的话烦请您告知 如有的话请您告诉我相关文件在哪里可以搜索查看到,谢谢。

咨询时间:2026-06-04

处理状态:已处理

答复内容:已与咨询相对人电话联系,并针对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和指导。

答复单位:浙江海事局

答复时间:2026-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