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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五力”协同推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6-05-27 14:30:00 嘉宾:罗晓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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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罗处长您好,习近平总书记对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作出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浙江海事立足海事主责主业服务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首先想请您整体介绍一下,浙江海事推进这项工作的总体思路与定位是什么?

罗晓斌:浙江海事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一体化为核心、以高质量为导向,立足海事监管服务主责主业,在服务世界一流强港建设、畅通水上交通动脉、保障民生安全出行、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等方面积极作为,通过提升强港“硬实力”、增强绿色“引领力”、激发服务“增值力”、释放智慧“创新力”、夯实安全“防御力”“五力”协同工作体系,全方位为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提供海事支撑保障。

主持人:关于提升强港“硬实力”,畅通长三角航运物流循环,有哪些实打实的落地举措,如何打通航运物流堵点?

罗晓斌:我们严格落实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加快长三角港口资源整合”部署,畅通长三角水上交通运输“大动脉”。护航通苏嘉甬高铁杭州湾跨海大桥建设,助力“轨道上的长三角”与港口群无缝衔接。长三角港口基建审批用时缩减80%以上,有力保障佛渡千万级集装箱码头、条帚门30万吨级航道等重点项目顺利开工或建成试运行。拓宽港口辐射网络,支持开通中欧首条锂电池直达航线和首条中欧北极集装箱快航航线。突破关键瓶颈,针对浙江与上海港界重叠、船舶绕航问题,推动两地共享共用引航员登离轮水域,实现长三角引航一体化,单航次可减少船舶航程10海里、节约航行时间1.5小时。

主持人:在增强绿色“引领力”,构建长三角航运生态廊道上我们做了哪些工作?

罗晓斌:我们积极落实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要求,加强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监管。开展船舶燃油质量抽检5084艘次,查处船舶使用硫含量超标燃油案件36起,筑牢水上绿色防线。完善船舶水污染物“收集-接收-转运-处置”全过程闭环监管,防止跨区域污染转移。协同推进长三角港口岸电设施建设与改造,督促具备条件的船舶岸电使用率达100%。保障全球最大、全国首制纯电动智能集装箱海船“宁远电鲲”轮成功首航。服务2万TEU甲醇双燃料集装箱船完成绿色甲醇加注,实现浙江船用绿色甲醇加注“零突破”。支持液化天然气、甲醇等绿色能源在长三角航线船舶上的应用,保障宁波舟山港LNG、生物燃油常态化加注,2025年完成LNG加注25.32万立方、生物燃油加注6.58万吨。

主持人:在激发服务“增值力”,打造长三角一流航运营商环境上有哪些创新做法?

罗晓斌:我们实施“海船开航一件事”改革,打破海事、金融、船检、航管等部门壁垒,实现船舶从建造到营运所有证书“一次申请、并联审批、一次办成”,服务举措纳入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推广事项。同时,推动我省船舶检验与江苏、上海船检机构通检互认,助力航运企业船舶高效落户、快速营运。创新推出全国首个海事金融服务平台,整合15类海事数据转化为融资信用凭证,累计为182家航运企业254艘次船舶完成抵押融资80.67亿元,有效破解航运融资难痛点。积极推进长三角海事政务服务“掌上办”“跨域办”“无感办”,累计完成“掌上办”196万件、“跨域办”2.1万件、“无感办”3512件,用心用情打造“三最”营商环境。

主持人:要释放智慧“创新力”,以数字化智能化助推长三角海事监管一体化,我们在智慧监管体系建设上有哪些亮点成果?

罗晓斌:在这方面,我们统筹锚地资源智慧化管理,实现全省43个锚地、339个锚位“一网集成、全时段网约”,锚地使用效率提升39%。同时推动无人机在海上巡航、应急搜救中跨省域协同应用,“低空+海事”协同应急体系入选交通运输部低空交通运输应用场景典型案例。提升危货管理智能化水平,推动浙江籍国内航行客渡船、油船、化学品液货船、液化气体船100%安装、接入、应用船舶智能监控系统,相关工作获交通运输部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开发“千帆智瞰”智能体获第一届综合交通运输大模型智能体创新应用大赛一等奖。

主持人:夯实安全“防御力”,深化长三角区域协同治理,我们是如何推进的呢?

罗晓斌:我们建立长三角毗邻水域海事监管“一盘棋”机制,推动执法互认、信息互通、应急互助。深化商渔共治,推动浙沪苏三地海事管理部门与农业农村部门共同签署《长三角区域商渔船信息数据共享协议》,在长三角率先打通商渔船数据壁垒。完善浙沪海上搜救合作框架,创新打造“长三角一体化外海区长航线客船应急救助机制”,统筹布局长三角沿海应急待命点,将常备应急救助力量拓展至15家,实现救援力量跨省就近调派。联合印发长三角区域通报特色事项清单,强化水上违法违规信息通报与协同处置。与上海海事局定期开展东部海域跨辖区联合巡航,加强危险品运输船舶联合监管,建立区域性风险预警与快速处置机制。

主持人:刚才您详细介绍了现阶段推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工作成效,接下来浙江海事局还有哪些工作计划,持续深化长三角一体化海事保障工作?

罗晓斌:下一步我们将围绕物流网络、绿色新质生产力、营商环境、协同治理、智慧海事等方向持续深化攻坚。

一是优化物流运行体系,打造高效航运网络。我们将持续推动“集装箱海运准点降本”计划提质扩面,拓展至长三角更多港口和国际航线,打造全流程物流“零待时”保障机制。出台支持浙江中欧北极集装箱航线常态化运营服务举措,全力推进“双循环”战略枢纽建设。深化海河联运、海铁联运协同发展,保障嘉兴独山港区、瓯江口等航道升级项目建设,提升长三角内河与海运衔接效率。强化锚地、引航等港口基础保障,进一步降低航运企业物流成本。

二是培育绿色新质生产力,助力航运低碳发展。我们将深入推进长三角绿色航运协同发展,优化“新三样”出海“直通车”服务,支持开展甲醇燃料“船-船”首单加注,推广绿色甲醇、电动船舶等新能源船舶在长三角的试点应用。助力构建浙江高质量新能源体系,持续完善全球保税船燃加注中心功能,扩大生物燃油、LNG加注规模,推动保税船燃加注量稳步提升。建立保障浙江深远海风电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服务省“千项万亿”重大项目建设。持续推进《浙江省船舶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进程,为长三角绿色低碳发展筑牢海事保障。

四是创新政务金融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未来,将拓展海事政务“跨域办”覆盖范围,推动建立长三角区域船舶转籍登记等业务协作机制。优化海事金融服务平台功能,拓展数据维度和应用场景,引入更多金融机构参与,为长三角中小航运企业提供更普惠的融资支持。深化自贸试验区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改革,吸引更多国际船舶入驻“浙江宁波舟山港”船籍港。

四是深化监管服务一体化,提升协同治理能力。未来,将以“全链条一体化”为核心,推动长三角海事监管标准、执法尺度、服务规范全面统一。健全区域性水上交通安全风险研判会商机制,常态化联合开展区域安全形势分析和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深化浙沪海事机构合作,进一步优化浙沪交界水域航道航路规划,提升区域水上交通整体通航效率。

五是推进智慧海事建设,构建立体监管体系。我们将统筹提升长三角沿海感知通信保障能力,完善领海基线以内水域态势感知网络,实现中远海区域安全监测全覆盖。推进无人机平台与智慧海事系统对接,建立智能算法库,实现无人机智能察违、任务一键派发。开发动态执法模块智能体,打造“陆海空天”一体化、智能感知的海事执法新生态。

主持人:感谢罗处长的详细解读!期待浙江海事以“五力”协同为抓手,持续助力长三角一体化更高质量发展。谢谢罗处长!

罗处长:谢谢主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