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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浙江海事局1.贯彻和执行国家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环境保护、海洋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有关多边与双边国际条约,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2.管理或负责规定区域内国际航行船舶和国内航行船舶的船舶登记,以及船舶法定配备的操作性手册与文书审核签发工作;负责辖区内外国籍船舶管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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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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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浙江省海港引航员等级晋升、引航范围变更和保持证书有效所需最低引领船舶艘次(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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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浙江海事局内河通航水域恶劣天气等条件下船舶禁限航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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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宁波海事局辖区水上防台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等6个文件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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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舟山海事局辖区能见度不良时船舶航行、锚泊和作业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等2份文件意见的通知
2025-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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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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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浙江海事局小型海船船员适任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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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数据
数据图表
2025年浙江辖区各港口旅客运输情况数据集-
2024年12月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和活动监管数据
202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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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航行警告统计表
202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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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航行通告统计表
202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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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航行警告统计表
202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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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和活动监管数据
202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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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和活动监管数据
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的统一安排,我局将于9月组织开展2024年度第一次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人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人员(以下简称“两员”)从业资格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核安排
(一)考核日期
第一期:2024年9月29日。
第二期:2024年9月30日。
(二)考核科目及时间安排
包装:08:30-10:00 。
集装箱装箱:10:30-12:00。
散装液体:13:30-15:00。
散装固体:15:30-17:00。
(三)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采用计算机终端考试的方式。
(四)考点安排
本次考核安排杭州、宁波和舟山共3个考点,考点分别位于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杭州市余杭区莫干山路1515号)、宁波大学梅山校区(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七星南路169号)和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舟山市临城新区海天大道268号)。
杭州考点、宁波考点和舟山考点的考务组织工作分别由浙江海事局、宁波海事局、舟山海事局负责。
二、报名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年满18 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核仅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可参考《海事一网通办平台“两员”考核考生操作手册》(见附件)。
报名网址:https://zwfw.msa.gov.cn;平台的运维电话:400 010 0220。
(二)报名时间
2024年9月9日12:00至9月13日24:00。逾期自动关闭报名通道。
(三)报考科目
考生报名时,应当标注参加考核的科目。申报人员的考核科目分为包装、散装固体和散装液体(可多选);装箱现场检查人员的考核科目为集装箱装箱。
四、考核有关事项
(一)本次考核杭州、宁波和舟山考点的计算机终端数分别为120个。如报考人数已达到考场容量时,报名通道将暂时自动关闭。
(二)请有需求的各相关企业抓紧组织有一定安全管理经验和从业基础的工作人员报名。
(三)报名时考生须按照《海事一网通办平台“两员”考核考生操作手册》(见附件)要求认真填报,规范提交身份证图片和个人照片,否则考核报名将被退回。
1.身份证图片要求:
图片清晰、完整、无变形、无多余部分。
2.个人照片要求:
(1)最近6个月内的小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红、蓝、白底色均可。
(2)证件照像素需为 413px * 531px,照片格式为JPG格式。
(3)照片人像须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头部占照片尺寸约2/3。
(4)要求底色均匀,眼镜无反光,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
(四)广大考生应随时关注报名受理、确认情况,确认预留的电话号码正确并保持电话畅通。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至9月30日。考生参加考核的时间、地点、场次、科目以准考证上信息为准。
(六)考生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子右上角。未带身份证或准考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核时考生应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等进入终端考位。
(七)为减少恶意占用考试资源的情况,对已核发准考证而无正当理由缺考的考生,浙江海事局将按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相关规定暂停其自报名之日起两年内“两员”考核资格。如有充分理由说明缺考原因的,考生应在考核结束后20日内向浙江海事局提交书面说明,注明姓名、准考证号码、缺考科目、缺考理由以及联系方式等,邮件至zjhsjwfc@163.com或传真至0571-88372782。
(八)本次考核不收取费用。浙江海事局不组织、不参与任何性质的考前培训,请考生注意,以免上当受骗。
五、考核结果公布、考核合格证明颁发和从业资格证书签发
(一)考核结果公布。考核结束20个工作日内,考核成绩集中发布,考生可以登录海事一网通办平台查询个人考核成绩。同时,浙江海事局也将公布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对考核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考核成绩发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浙江海事局申请成绩复查。申请须由考生本人书面提出,并注明姓名、准考证号码、申请复查科目以及联系方式等,邮件至zjhsjwfc@163.com或传真至0571-88372782。
(二)考核合格证明颁发。考核合格人员可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申请颁发考核合格证明,并自助打印。
(三)从业资格证书签发。取得考核合格证明、拟从事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申报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的人员,可以按照《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向浙江海事局申请签发《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证书为电子格式,可自行下载打印。
“两员”考核工作咨询电话:0571-88372782、88372759。
特此通告。
附件:
海事一网通办平台“两员”考核考生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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