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浙江海事局网上政务便民查询海上实况查询航行通告
宁波梅山港梅山集装箱码头1#-10#泊位及滚装码头疏浚作业—浙航通〔2026〕0070号
来源:宁波海事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1-16 11:26
打印本页

一、作业时间:2026年1月17日至2026年5月4日。 二、作业水域:宁波舟山港,梅山港区,梅山集装箱码头1#-10#泊位及滚装码头前沿,即以①-⑧点(CGCS2000坐标系)依次连线范围水域内: ① 29°45′49.6"N/121°59′39.6"E; ② 29°47′09.7"N/122°01′18.0"E; ③ 29°47′05.2"N/122°01′23.2"E; ④ 29°47′49.3"N/122°02′21.7"E; ⑤ 29°47′20.2"N/122°02′51.3"E; ⑥ 29°46′57.3"N/122°02′16.2"E; ⑦ 29°46′11.8"N/122°01′09.4"E; ⑧ 29°45′40.8"N/121°59′46.5"E。 安全作业区:在上述水域范围内,分别以抓斗式挖泥船“甬港工浚6”、“中海2”前后各100米、左右各50米内为移动安全作业区,以耙吸式挖泥船“航浚4012”、“航浚4018”前后各120米,左右各60米范围为移动安全作业区。 三、作业方式:作业单位在上述水域通过“航浚4018”、“航浚4012”、“甬港工浚6”、“甬港工浚5”、“甬港工驳101”、“甬港工驳102”、“中海2”、“中海202”、“安达601”、“安达602”进行疏浚作业。 四、注意事项: 1、作业船舶在明显易见处日夜显示规定号灯号型,锚缆入水处显示明显标志,加强与码头调度联系,保持VHF16/28频道守听。 2、及时收听气象及相关预警信息,遇大风等恶劣天气影响时,停止作业,船舶和人员及时撤离。 3、作业期间,航经船舶及附近靠离泊船舶应加强了望和联系,安全作业区外缓速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