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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四个强化”防控海港口岸疫情

发布时间:2021-12-09 16:41    作者:船舶监督处     文章来源:船舶监督处

  近日我省杭州、宁波、绍兴等地相继出现点状疫情,国际疫情受变异毒株奥密克戎影响形势趋于严峻。浙江海事局坚决扛起守护海上国门职责,第一时间落实袁家军书记、王浩代省长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指示精神,“四个强化”防控海港口岸疫情,筑牢国门屏障。

  一是强化服务保障,做好重点物资“保通畅”。针对镇海港区重点物资运输船舶,开辟绿色通道,实施优先查验、优先抛锚、优先引航、优先进港、优先卸货的“五优先”措施。12月6日以来,镇海港区电煤船舶进港7艘次,卸载煤炭20万吨,鄞奉热电、小港热电、绍兴电厂等水上电煤供应通道保持正常;化工油品船舶进港16艘次,卸载化工原料11.2万吨,镇海化工园区镇海炼化、中金石化等企业原料供应稳定有序。

  二是强化隐患排查,确保疫情防控“无死角”。主动融入属地政府疫情防控大局,聚焦本次疫情特点,围绕国际航行船舶非法入境管控、船员换班、涉病涉疫船员转运、进口冷链物流等环节,进一步开展疫情防控隐患排查,形成动态清单。12月6日以来,浙江口岸完成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换班419人、39艘次,完成1例涉病船员救助工作。

  三是强化信息报送,促使疫情防控“再提速”。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国际航行船舶健康码、内外贸兼营船舶“健康宝”小程序等信息化手段,全面掌握抵港国际航行船舶风险情况和在船船员健康状态,发现异常,立即通报属地口岸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确保疫情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四是强化宣传指导,督促航运企业“抓落实”。利用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载体,加强口岸疫情防控政策指导,督促航运企业、船员外派机构按照最新要求,有效落实船岸界面管控、防疫培训、通风消杀、健康检测等关键环节的防控举措,多渠道组织开展船员疫苗接种工作,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重点关注辖区各客运码头人流密集场所,要求客运企业严格落实旅客健康查验登记、转移隔离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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