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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组织干部赴江苏海事局开展调研
来源:浙江海事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6-15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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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持续增强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能力,6月9日至12日,浙江海事局组织机关部分处室负责人、有关局属单位班子成员赴江苏海事局开展调研交流。党组书记、局长鄂海亮,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华渊参加调研。

期间,调研组先后前往了江苏海事局机关和南京、南通、太仓等分支局,以及长江汇服务区、招商局重工(江苏)有限公司、如东洋口港阳光岛、太仓市船员党群服务中心等相关航运企业和服务机构。在水上安全监管方面,重点学习了推动航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加强水上应急能力建设等有效做法。在服务发展大局方面,重点学习了量身定制服务港航经济高质量发展、精准施策服务“水运江苏”建设等创新做法。在数智转型升级方面,重点学习了推进海事监管与服务保障一体化、升级运行中国海事“总客服”及专属“智能客服”、创新培育港航新质生产力等方面的工作举措。在党的建设方面,重点学习了推进船员行业党建、海上“枫桥经验”实践做法、先进典型培树等方面的成功经验。

鄂海亮局长强调,浙江海事局、江苏海事局历来保持着密切的沟通与合作,在共同推进海事监管与服务保障一体化建设、信息数据共享、绿色智能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要持续深化拓展合作内容:一是要加强信息共享、监管互认,推动形成全航程、跨区域的江海直达船舶动态监管新模式,进一步压实航运企业主体责任,加大“人工智能+海事”等领域探索应用,共同拓展海事监管与服务保障一体化。二是要继续优化“新三样”出海“直通车”服务机制,拓展内陆货源出海通道,服务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共同助力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三是要加强新能源动力、智能航运船舶的业务交流与监管联动,深化在技术规范制定等方面的合作,形成可复制推广示范样板,共同推动绿色智能航运发展。四是要加强人员互派和干部交流,共同当好海事系统的参谋智库,有力支撑构建现代化海事研究咨询工作体系。

下一步,浙江海事局将认真总结此次调研交流成果,组织干部认真汲取好的经验做法,将新理念、新思路转化为推动浙江海事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为实现长三角区域海事监管与服务保障一体化融合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