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浙江海事局机构职能领导活动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副局长陈德丽在浙江调研航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来源:浙江海事局 作者:安全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6-09-04 18:05
【 打印本页 】

9月4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副局长陈德丽在浙江宁波调研航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浙江海事局副局长王华渊及相关部门、宁波海事局有关负责人参加。

调研组先后到协海船务管理(宁波)有限公司、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实地走访,查看企业岸基值班室运行情况,了解高风险作业“双把关”、航次安全风险评估等“一指南六指引”重点制度落地成效,以及商渔船防碰撞、船舶防台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在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调研组还考察了智能船舶安全营运情况。

陈德丽副局长充分肯定两家企业在数字赋能安全管理,推动安全制度落地方面取得的成效,并就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主体责任落实提出要求:一是抓实制度落地,筑牢安全管控根基。要坚决摒弃重经营、轻安全的倾向,立足自身船队和航线特点,精准落实“一指南六指引”相关举措,扎实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岸基值班管控、高风险作业“双把关”,全力以赴抓好当前商渔船防碰撞、台风等恶劣天气主动防御。二是强化队伍建设,补齐安全管理短板。要统筹抓好自有船舶、代管船舶一体化安全管理,不断提升自有船员比例,聚焦智能绿色发展需求,强化船员专项培训,切实提升船员适配新型船舶设备、处置新型安全风险能力。三是坚持守正创新,护航行业转型升级。在积极探索新能源船舶、自主航行船舶的同时,要始终严守安全底线,同步完善配套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陈德丽副局长强调,海事部门要锚定“十五五”交通运输“一网四化”主攻方向,精准帮扶企业纾困解难,持续优化监管服务举措,推动政企协同共治,全面提升航运安全发展水平。

下一步,浙江海事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调研要求,持续推动“一指南六指引”在辖区航运企业落地见效,深入挖掘企业安全管理优秀实践,着力培育打造示范样本,不断提升辖区航运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全力服务地方航运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