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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深化政务服务改革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30 11:21    作者:法规规范处     文章来源:法规规范处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集成办理事项,减少申请材料,压减办理时限,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浙江海事局决定自2021年10月15日起开展“一件事一次办”和政务办理告知承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一件事一次办”

  申请人办理《浙江海事局政务“一件事”办理顺序表》(附件1)列明的船舶开工、海上施工等8类“一件事”政务事项,可一次申请,集成办理。

  申请办理“一件事”政务事项,申请人应填写《浙江海事局政务“一件事”申请表》(附件2),自行选择办理有直接前后顺序关系的全部或部分政务事项,一次性递交所需材料;相同材料线下申请仅需提交一份,线上申请按系统提示提交。

  “一件事”政务事项办结时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办理结果可一次性领取或分次领取。

  二、政务办理告知承诺

  B级及以上海事信用等级且2年内未曾作出虚假承诺的申请人,可按告知承诺方式提出申请,并随同申请材料递交《浙江海事局政务办理告知承诺书》(附件3)。

  《浙江海事局告知承诺事项及材料清单》(附件4)列明的政务事项适用告知承诺,减少或免于提交全部或部分申请材料。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外,对核查难度较大以及社会广泛关注的政务事项,海事管理机构将公示申请人提交的《浙江海事局政务办理告知承诺书》。

  三、其他

  申请人可同时申请“一件事一次办”和“告知承诺”。《浙江海事局政务“一件事”申请表》和《浙江海事局政务办理告知承诺书》可通过浙江海事局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115.236.180.211:8333/zjmsaDeclareOutside_Page/#/frame/home)下载,也可通过政务大厅现场领取。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1:浙江海事局政务“一件事”办理顺序表.xlsx
附件:附件2:浙江海事局政务“一件事”申请表.pdf
附件:附件3:浙江海事局政务办理告知承诺书.pdf
附件:附件4:浙江海事局告知承诺事项及材料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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