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浙江海事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水上交通安全水上交通风险隐患
浙江林甬海运有限公司重大隐患案例曝光
发布机构:浙江海事局 公开日期:2026-05-14 文件编号:
打印本页

2026年汛期暑期水上交通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期间,嘉兴海盐海事处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浙江林甬海运有限公司在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履职、体系运行、船舶配员与设备维护等多个核心领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具体问题如下:

一、安全管理制度体系缺失,基础管理严重缺位

公司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基础薄弱。一是未建立重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不健全;二是未建立重大危险源提级管控制度,未明确重大风险源管控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双重预防机制形同虚设。

二、安全管理人员履职能力不足、关键岗位长期缺岗

公司安全管理队伍配置与履职能力严重不达标。一是总经理不熟悉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七项法定职责,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履职能力不足;二是海务经理自2025年9 月至2026年4月长期缺岗,由SMS办主管替代履职,关键管理岗位空缺;三是SMS办主管未按规定收集、评审外来文件,文件控制程序失控,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基础失效。

三、船员管理与培训流于形式,岗前把关失守

公司船员聘用与培训管理严重违规。2026年5月3日新聘 9 名船员到“林甬 9” 轮任职,聘用前未按体系文件开展岗前职责熟悉培训,直接上岗作业,船员未掌握岗位安全要求,极易引发操作失误与险情事故。

针对上述重大隐患,海事管理机构已依法对该公司实施安全约谈,责令限期整改、闭环管理,同步督促企业严格对照《航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南(1.0 版)》及配套指引全面自查自纠,压实船岸安全责任,坚决防范同类问题反弹复发。

请各航运企业引以为戒、深刻汲取教训,从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管理制度、配齐关键岗位、规范船员管理、保障船舶配员与设备维护,全面强化风险防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严守水上交通安全底线,筑牢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