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浙江海事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水上交通安全水上交通风险隐患
辽宁中畅船务有限公司“天宇568”轮重大隐患案例曝光
发布机构:浙江海事局 公开日期:2026-05-19 文件编号:
打印本页

宁波海事局执法人员在2026年5月6日,对“天宇568”轮现场监督检查中,该轮存在:1.船长不了解航次安全风险评估内容要求且无法提供相关制度,表明公司未传递该制度。2.船长不了解安全与防污染证书签订,表明企业未监督船舶层层签订安全与防污染证书。3.船舶无法提供单船风险清单,表明企业未针对本船建立单船风险清单。4.船长不清楚高风险作业“双把关”制度且无法提供高风险作业“双把关制度”,表明企业未传递高风险作业“双把关”制度。5.船长不了解点验要求,表明企业未落实值班值守相关制度。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安全管理薄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针对上述问题,海事管理机构已依法对该轮实施管控,责令立即停止作业、不得擅自开航,限期完成重大隐患整改,复查合格后恢复营运,同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严防同类问题重复发生。

各航运企业及船舶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从严抓实船舶安全管理,强化隐患排查,严守船舶安全底线,坚决筑牢水上交通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