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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事局重大隐患案例曝光
发布机构:浙江海事局 公开日期:2026-05-20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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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8日,宁波海事局执法人员对“双屿5”轮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该轮存在:左右两舷锚链锈蚀,船上使用绳索将锚链控制在船壳边,无法保证顺畅释放锚链的缺陷。上述缺陷对船舶航行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关于船舶应处于适航状态的规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针对上述问题,海事管理机构依法对该轮实施管控,责令立即停止作业、不得擅自开航,限期完成重大隐患整改,复查合格后恢复营运。后续,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持续提升隐患排查质量,提高船舶本质安全水平。同时应当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严防同类问题重复发生。

各航运企业及船舶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从严抓实船舶安全管理,强化隐患排查,严守船舶安全底线,坚决筑牢水上交通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