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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永祥船务有限公司“弘祥2”轮重大隐患案例曝光
发布机构:浙江海事局 公开日期:2026-05-21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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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3日,浙江海事局执法人员对“弘祥2”轮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该轮存在本航次在大榭港进行装货作业,货物为丙烷丁烷混合物,船方制定的装货计划中货物充装极限计算错误,不满足要求,公司也未及时督促发现,危险性极高。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薄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针对上述问题,海事管理机构已依法对该轮实施管控,责令立即停止作业,限期完成重大隐患整改,复查合格后恢复作业,同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严防同类问题重复发生。

各航运企业及船舶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从严抓实船舶安全管理,强化隐患排查,严守船舶安全底线,坚决筑牢水上交通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