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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运企业和海事机构2026年汛期暑期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问题曝光
发布机构:浙江海事局 公开日期:2026-05-29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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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航运企业(船舶)问题:

2026年5月28日,浙江海事局执法人员对“国和301”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该轮存在1.甲板部高级船员对公共航路情况不熟悉,表明企业未监督船员学习培训公共航路信息。2.5月27日宁波海域发布强对流预警,岸基未有效传递。表明企业未将预警预控信息传递到船。3.单船风险清单内容未覆盖商渔船碰撞风险,表明企业未建立符合要求的单船风险清单。4.船舶主机空气冷却器保护锌块的维护周期未按主机说明书要求纳入年度维护保养计划。表明企业未有效监督船上维护保养情况。上述问题表明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安全管理薄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二、海事管理机构问题:

上述问题暴露出舟山海事局在公司安全管理方面存在不到位的情况。针对上述问题,要依法对该轮实施管控,责令立即停止作业、不得擅自开航,限期完成重大隐患整改,复查合格后恢复营运,同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严防同类问题重复发生。各航运企业及船舶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从严抓实船舶安全管理,强化隐患排查,严守船舶安全底线,坚决筑牢水上交通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