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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浙江海事局1.贯彻和执行国家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环境保护、海洋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有关多边与双边国际条约,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2.管理或负责规定区域内国际航行船舶和国内航行船舶的船舶登记,以及船舶法定配备的操作性手册与文书审核签发工作;负责辖区内外国籍船舶管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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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浙江海事局海事现场执法事项清单2025-02-24浙江海事权责清单调整说明2024-01-01浙江海事局权责清单2021-02-09海事行政强制及工作流程权力清单2021-08-17行政审批事项及审批流程权力清单2021-08-12船舶登记及工作流程权力清单2021-07-08浙江海事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21-05-07【一图读懂】浙江海事局2026年工作报告2026-01-13浙江海事局2026年工作计划2026-01-13浙江海事局2025年工作总结2026-01-13浙江海事局2025年工作计划2025-01-16浙江海事局2024年工作总结2025-01-15【一图读懂】浙江海事局进一步深化海事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2024-11-26【一图读懂】关于推进浙江海事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4-09-20《海事行政处罚实施细则》2022-02-2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2021-01-2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2021-09-0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2021-08-12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1-07-1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强制实施程序规定2016-08-17行政强制监督部门2016-06-0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017-01-18宁波海事局行政强制结果信息公开表20260119-202601232026-01-26宁波海事局行政强制结果信息公开表20260112-202601162026-01-19宁波海事局行政强制结果信息公开表20260104-202601092026-01-12宁波海事局行政强制结果信息公开表20251229-202601042026-01-04船员考试中心2017-12-16浙江海事局关于公布2026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的通知2025-12-05浙江海事局关于增加2025年下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的通知2025-07-29浙江海事局关于公布2025年下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的通知2025-06-03浙江海事局关于公布2025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的通知2024-11-29浙江海事局关于公布2024年下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的通知2024-05-23浙江海事局关于公布2024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的通知2023-12-08 -
网上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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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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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浙江海事局小型海船船员适任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5-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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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浙江海事局海事政务服务指南(2024)》意见的通知
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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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浙江省海港引航员等级晋升、引航范围变更和保持证书有效所需最低引领船舶艘次(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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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浙江海事局内河通航水域恶劣天气等条件下船舶禁限航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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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宁波海事局辖区水上防台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等6个文件意见的通知
2025-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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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舟山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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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舟山海事局辖区能见度不良时船舶航行、锚泊和作业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等2份文件意见的通知
2025-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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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温州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5-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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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浙江海事局小型海船船员适任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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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数据
数据图表
2025年三季度浙江各辖区旅客运输量数据集-
2024年12月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和活动监管数据
202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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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航行警告统计表
202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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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航行通告统计表
202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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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航行警告统计表
202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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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和活动监管数据
202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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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航行通告统计表
202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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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航行警告统计表
202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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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和活动监管数据
202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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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和活动监管数据
申请人:XX(浙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送达地址:浙江省XX市XX区XX街道XX号
法定代表人:李XX 职务:总经理
被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台州海事局
住所: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西路26号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2025年9月5日作出的《海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不服,于2025年9月11日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申请材料不齐全、表述不清楚,本机关于2025年9月18日向申请人发出《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申请人于2025年9月23日完成补正。本机关于2025年9月29日依法受理。本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本机关于2025年11月3日通过电话联系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李XX,对方以正在开车为由未提供意见;此后,本机关多次尝试电话联系李XX,但其均未接听或直接挂断。本机关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对本案采取书面审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申请人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于2025年9月5日作出的《海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并责令被申请人依法重新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
经审理查明:2025年8月9日,被申请人收到申请人通过浙江海事局门户网站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公开“关于头门港白沙头海事新大楼相关事项:一、该海事大楼房产证或租赁合同;二、该大楼智能化设备网络设备招标公告及中标单位和设计单位;三、该海事大楼是否财政出资。”2025年9月5日,被申请人作出并向申请人寄送了《海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对于申请人申请公开的“该海事大楼房产证”信息,被申请人以该大楼未登记在其名下,且经检索该单位相关信息系统未发现上述信息为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告知该政府信息在本单位不存在,并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七)项告知申请人依据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办理;对于申请人申请公开的“该海事大楼租赁合同”信息,被申请人以经检索本单位经济合同登记簿未发现上述信息为由,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告知该政府信息在本单位不存在;对于申请人申请公开的“该大楼智能化设备网络设备招标公告及中标单位和设计单位”信息,被申请人以经检索中国政府采购网、本单位外网通知公告栏目未发现上述信息为由,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告知该政府信息在本单位不存在;对于申请人申请公开的“该海事大楼是否财政出资”信息,被申请人以该内容属于咨询事项为由,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告知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另查明,申请人所称“头门港白沙头海事新大楼”,系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关于台州临海海事处头门港区现场业务用房搬迁有关事项的专题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由市城发集团建设后提供给海事部门使用。被申请人处确未发现该大楼的房产证、租赁合同、智能化设备网络设备招标公告及中标单位和设计单位等信息。
以上事实有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截图、申请人营业执照信息系统截图、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李XX身份证、《海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EMS邮寄凭证查询截图、《关于台州临海海事处头门港区现场业务用房搬迁有关事项的专题会议纪要》、直属海事系统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查询截图、台州海事局经济合同登记簿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台州海事局外网通知公告栏目截图等证据予以证明。
本机关认为:本案被申请人作出的《海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决定如下:维持被申请人作出的《海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海事局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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