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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浙江海事局1.贯彻和执行国家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环境保护、海洋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有关多边与双边国际条约,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2.管理或负责规定区域内国际航行船舶和国内航行船舶的船舶登记,以及船舶法定配备的操作性手册与文书审核签发工作;负责辖区内外国籍船舶管理工...
查看详情领导活动-
浙江海事局鄂海亮局长赴宁波开展“五一”假期水上安全监管与服务保障工作督导检查
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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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福建海事局开展2026年度海事业务交流活动
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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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召开加快建设交通强国领导小组会议
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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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会
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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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
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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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工智能的重要论述
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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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召开专题调度会 对节后安全监管和服务保障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
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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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召开专题调度会对春节前水上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再部署
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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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鄂海亮局长赴宁波开展“五一”假期水上安全监管与服务保障工作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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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浙江海事局海事现场执法事项清单2025-02-24浙江海事权责清单调整说明2024-01-01浙江海事局权责清单2021-02-09海事行政强制及工作流程权力清单2021-08-17行政审批事项及审批流程权力清单2021-08-12船舶登记及工作流程权力清单2021-07-08浙江海事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21-05-07【一图读懂】浙江海事局2026年工作报告2026-01-13浙江海事局2026年工作计划2026-01-13浙江海事局2025年工作总结2026-01-13浙江海事局2025年工作计划2025-01-16浙江海事局2024年工作总结2025-01-15【一图读懂】浙江海事局进一步深化海事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2024-11-26【一图读懂】关于推进浙江海事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4-09-20《海事行政处罚实施细则》2022-02-2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2021-01-2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2021-09-0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2021-08-12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1-07-1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强制实施程序规定2016-08-17行政强制监督部门2016-06-0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017-01-18宁波海事局行政强制结果信息公开表20260427-202604302026-05-06宁波海事局行政强制结果信息公开表20260420-202604242026-04-27宁波海事局行政强制结果信息公开表20260413-202604172026-04-20宁波海事局行政强制结果信息公开表20260406-202604102026-04-13船员考试中心2017-12-16浙江海事局关于公布2026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的通知2025-12-05浙江海事局关于增加2025年下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的通知2025-07-29浙江海事局关于公布2025年下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的通知2025-06-03浙江海事局关于公布2025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的通知2024-11-29浙江海事局关于公布2024年下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的通知2024-05-23浙江海事局关于公布2024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的通知2023-12-08 -
网上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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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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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浙江海事局游艇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6-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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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浙江海事局船舶自主航行与远程控制航行试验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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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浙江海事局小型海船船员适任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5-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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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浙江海事局海事政务服务指南(2024)》意见的通知
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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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浙江省海港引航员等级晋升、引航范围变更和保持证书有效所需最低引领船舶艘次(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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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浙江海事局内河通航水域恶劣天气等条件下船舶禁限航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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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宁波海事局辖区水上防台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等6个文件意见的通知
2025-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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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舟山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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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浙江海事局游艇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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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数据
数据图表
2025年浙江辖区各港口旅客运输情况数据集-
2024年12月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和活动监管数据
202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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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航行警告统计表
202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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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航行通告统计表
202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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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航行警告统计表
202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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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和活动监管数据
202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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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航行通告统计表
202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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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航行警告统计表
202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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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和活动监管数据
202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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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和活动监管数据
2025年,浙江海事局在交通运输部及部海事局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部署要求,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海事履职全过程,扎实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走深走实,为浙江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世界一流强港建设及海事监管服务与保障一体化向纵深推进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高位统筹,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根基持续夯实
(一)深学细悟筑牢法治思想根基。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各级党组织学习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季度学法制度,学习解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等新修订法律法规及上级重要法治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述法纳入年终述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按规定在局外网公开。指导各分支局依托“海事讲堂”等载体,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实现执法人员法治学习全覆盖,引导全员深刻把握法治理论体系和精神实质,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
(二)积极推进海事领域立法工作。促成《浙江省船舶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海上搜寻救助管理规定》纳入省人大、省人民政府立法计划,聚焦我省船舶污染防治重点难点问题,提出小型海船污染物排放管控等十三方面立法需求,进一步形成立法共识。推动《浙江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杭州市水上交通发展与管理条例》《台州市海洋塑料废弃物治理规定》等地方法规规章出台,强化法规依据供给。派员深度参与全国人大赴长三角开展船舶污染防治立法现场调研,完成《生态环境法典》涉及海事机构的30项重要制度的立法论证。推动《宁波海事局辖区水上防台监督管理规定》等13个规范性文件成功出台。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舟山海事局被列为交通运输部基层立法联系点首批试点单位。
(三)加大海事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成功举办浙江海事局执法人员知识竞赛,统筹融合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规范执法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提升执法队伍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协同宁波海事法院开展第三届长三角海事模拟法庭活动。组织申报海事执法典型案例,3起案例入选部海事局《渔船违反水上交通管理秩序典型案例汇编》,1起入选《海事行政执法案例汇编》。与大连海事大学合作完成毗连区、专属经济区海事执法专题研究。建成市县两级船员行业党委19个,实体化运行船员驿站59个、船员权益保障中心29个。推广“海上青少年宫”“沙滩课堂”等特色普法阵地,提升社会公众水上安全意识。
二、践行执法为民,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建设运行海事金融服务平台。联合省农商银行开发上线海事金融服务平台,实时记录船舶抵押融资动态数据,首次将航运企业和船舶的安全检查、行政处罚等四方面15类海事信息转化为企业融资信用凭证,有效解决航运金融领域“企业融资压力较大、银行放贷评估困难”的行业痛点。全国海事金融服务平台案例获评浙江省2025年度重大改革突破奖、浙江自贸试验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一周年制度创新成果。
(二)大力深化海事政务服务改革。推动海船开航“一件事”成功纳入国务院2026年“高效办成一件事”清单,深化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跨部门协同,优化保险证明办理方式。发布《海船变更登记机关“跨域办”政务服务通告》《关于拓展海船变更登记机关“跨域办”政务服务范围的通告》,将“跨域办”服务适用范围拓展至船舶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情形,实现浙江籍海船航线变更或船舶所有人住所变更跨登记机关“一次通办”,持续服务航运企业降本增效。
(三)服务世界一流强港建设。全力支持保障世界一流强港建设、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与省海港集团签署全面加强战略合作协议,印发浙江海事局2025年支持保障世界一流强港建设行动重点任务清单,出台系列支持保障工作举措。主动对接“新三样”(电动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出运需求,创新“同装同查”“抵港直装”等监管服务模式,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其中实施“新三样”出海直通车服务等2项案例获评浙江省2025年度重大改革突破奖。成功推动“浙江宁波舟山港”国际船舶登记船籍港政策落地。推动“集装箱海运准点降本”提质拓面,极大提升港口运行效率,获得国际海事组织高度肯定。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四家省级单位印发《浙江省海上风电安全应急管理指导意见》,推出全国首个省级海上风电安全应急管理制度。
(四)深化海事执法司法协作。发布浙江海事执法司法合作典型案例,相关工作成效获得省级领导批示肯定。指导促成舟山、杭州海事局分别与中国海仲、杭州仲裁委等仲裁机构达成合作协议,打造差异化的海事“调解+仲裁”解纷合作模式。成功运用海事“调解+仲裁”合作机制处理2起案件,“专业海事‘调解+仲裁’一站式解纷机制”案例获评浙江自贸试验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一周年制度创新成果。印发《浙江海事局海事行政复议工作规定》《浙江海事局行政应诉工作规定》,规范行政争议化解工作。
三、深化执法规范,依法行政公信力与效能显著提升
(一)加快推进执法规范质效提升。印发《浙江海事局关于加强海事执法规范和质效提升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重点任务,持续推进夯实海事执法工作基础、提升海事执法工作质效、严格实施海事执法监督。印发《浙江海事局贯彻实施海事法律法规沟通协调机制》,促进《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在辖区高效实施。制定《浙江海事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海事涉企行政检查的通知》《浙江海事局现场执法履职标准(2025年版)》,明确检查频次、内容等要求,有效规范执法检查活动、提升检查效能。发布《常见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案指南》《无人驾驶航空器执法取证操作指南》,发布《渔业船舶违反海上交通管理秩序常见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案指南(含典型案例)》,切实指导规范行政处罚办案。
(二)深化共享共治专项行动。深化共享共治专项行动。印发《进一步做好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专项行动2025年工作的通知》。辖区发出信息通报数量位居系统首位,闭环处置率100%。12个经验做法在部海事局“双共”行动季度通报推广,3个指导性案例获部海事局录用,9篇典型案例获中国海事官微“双共在行动”栏目宣传。
(三)夯实提升海事执法监督实效。印发《整治突出问题规范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执法提级查办、挂牌督办、警示通报等八项工作机制,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列明整改举措,持续聚焦解决问题、固化成效,均已完成整改。会同业务部门继续加大执法督察力度,协同指导舟山海事局试点成立集执法督察、纪检监察、审计监督职能于一身的综合监督室。发布《浙江海事局关于实行水上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通告》。
(四)深化“智慧海事”建设与应用。推进更高水平的海事监管与服务保障一体化,充分发挥智慧海事监管系统相关模块运行效能,确保各功能模块规范使用。大力推广无人机在海事执法中的应用,制定操作指南,扩展执法应用场景,强化无人机等新型装备在发现处置异常问题、辅助调查取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针对部分偏远水域、重点港口的监管盲区,加快感知设备建设,优化CCTV监控点位和雷达系统布局,持续提升执法基础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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