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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监督部门
发布机构:浙江海事局 公开日期:2016-06-06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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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实施行政强制的,可以向上级海事机构、监察机关投诉或举报,也可向本机构法制部门和监察部门反映,还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法制部门电话:0571-88372780,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叶青兜路1号浙江海事局法规规范处,邮编:310005。

监察部门电话:0571-88372787,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叶青兜路1号浙江海事局纪检监察处,邮编:310005。

 

本局承诺:为社会监督人员实行严格保密,切实保护其合法权益。对反映的情况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对署名反映情况的,在接到反映情况之日起二个月内作出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