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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浙江海事局1.贯彻和执行国家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环境保护、海洋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有关多边与双边国际条约,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2.管理或负责规定区域内国际航行船舶和国内航行船舶的船舶登记,以及船舶法定配备的操作性手册与文书审核签发工作;负责辖区内外国籍船舶管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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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浙江海事局海事现场执法事项清单2025-02-24浙江海事权责清单调整说明2024-01-01浙江海事局权责清单2021-02-09海事行政强制及工作流程权力清单2021-08-17行政审批事项及审批流程权力清单2021-08-12船舶登记及工作流程权力清单2021-07-08浙江海事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21-05-07【一图读懂】浙江海事局2026年工作报告2026-01-13浙江海事局2026年工作计划2026-01-13浙江海事局2025年工作总结2026-01-13浙江海事局2025年工作计划2025-01-16浙江海事局2024年工作总结2025-01-15【一图读懂】浙江海事局进一步深化海事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2024-11-26【一图读懂】关于推进浙江海事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4-09-20《海事行政处罚实施细则》2022-02-2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2021-01-2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2021-09-0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2021-08-12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1-07-1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强制实施程序规定2016-08-17行政强制监督部门2016-06-0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017-01-18宁波海事局行政强制结果信息公开表20260119-202601232026-01-26宁波海事局行政强制结果信息公开表20260112-202601162026-01-19宁波海事局行政强制结果信息公开表20260104-202601092026-01-12宁波海事局行政强制结果信息公开表20251229-202601042026-01-04船员考试中心2017-12-16浙江海事局关于公布2026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的通知2025-12-05浙江海事局关于增加2025年下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的通知2025-07-29浙江海事局关于公布2025年下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的通知2025-06-03浙江海事局关于公布2025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的通知2024-11-29浙江海事局关于公布2024年下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的通知2024-05-23浙江海事局关于公布2024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的通知2023-12-08 -
网上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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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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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浙江海事局小型海船船员适任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5-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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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浙江海事局海事政务服务指南(2024)》意见的通知
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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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浙江省海港引航员等级晋升、引航范围变更和保持证书有效所需最低引领船舶艘次(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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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浙江海事局内河通航水域恶劣天气等条件下船舶禁限航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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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宁波海事局辖区水上防台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等6个文件意见的通知
2025-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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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舟山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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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舟山海事局辖区能见度不良时船舶航行、锚泊和作业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等2份文件意见的通知
2025-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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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温州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5-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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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浙江海事局小型海船船员适任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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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数据
数据图表
2025年三季度浙江各辖区旅客运输量数据集-
2024年12月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和活动监管数据
202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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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航行警告统计表
202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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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航行通告统计表
202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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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航行警告统计表
202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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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和活动监管数据
202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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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航行通告统计表
202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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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航行警告统计表
202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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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和活动监管数据
202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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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和活动监管数据
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关于修改〈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5年第2号,以下简称《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便于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理解执行,切实做好《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现解读如下:
一、修订必要性
《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对岸电的建设和使用、服务和安全、监督和检查等作出了系统规定,对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港口岸电建设管理使用总体形势的发展变化,需要对其进行修订,一方面落实新《海洋环境保护法》有关要求,同时在总结和提炼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港口岸电的使用和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完善。
二、修订主要内容
(一)明确部派出机构职责
为更好发挥部派出机构统筹协调作用,做好长江水系、珠江水系港口和船舶岸电跨地区建设和使用等相关工作,补充明确了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相关职责。
(二)增加对港口和船舶岸电设施建设改造使用相关要求
依据《海洋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补充明确沿海港口经营人和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港口岸电、船舶受电设施建设和改造计划实施建设和改造。为提升岸电使用水平,明确港口具备岸电供应能力的泊位应当按要求向船舶提供岸电,港口经营人、岸电供电企业和船舶在使用岸电前应确认主要参数。完善港口经营人、岸电供电企业公开码头岸电设施信息内容,同时为提高岸电使用率,降低港口物流成本,增加鼓励利用信息化技术提高岸电管理和服务水平的规定。
(三)增加处罚规定
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将沿海水路运输经营者、在沿海港口靠泊的船舶、沿海具备岸电供应能力的港口经营人和岸电供电企业新增为处罚对象,并对《海洋环境保护法》相关罚则进行了细化规定。
相关文件: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5年第2号)
https://xxgk.mot.gov.cn/2020/jigou/fgs/202505/t20250521_4169121.html
来源:交通运输部法制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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