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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游艇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浙江海事局 公开日期:2026-05-15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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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海事局根据新修订的《游艇安全管理规定》,结合近年来游艇监管其他依据的调整,对《浙江海事局游艇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现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近年来,《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等法律法规相继修订,《游艇安全管理规定》随之进行了调整,为与上位法保持一致,同时与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艇操作人员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海事政务服务指南》等上级相关规范性文件统一表述,特此修订。

二、修订内容

1.删去游艇签证相关条款,增加游艇进出港报告相关条款;

2.将“游艇驾驶员”按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规范性文件的规范表述统一修改为“游艇操作人员”;

3.根据部海事局最新印发的《海事政务服务指南(2024年)》对游艇俱乐部备案需提交的材料进行调整;

4.对游艇接受安全检查的情形调整为原则性表述;

5.对游艇安装并按规定开启VHF、AIS设备的条款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6.对其他个别文字、名称等进行了相应修改。

浙江海事局关于印发《浙江海事局游艇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