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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浙江海事局单位简介浙江海事局于2000年8月正式挂牌成立,是交通运输部派驻浙江负责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机关,也是代表政府履行国际海事公约的主要执行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有关国际公约,负责辖区内水上安全监督、防治船舶污染、水上搜救协调...
查看详情领导活动-
发展中国家海运创新领导力研修班在浙江宁波开班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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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海事局邬志华副局长到浙江海事局开展工作调研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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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开展节前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与服务保障工作督导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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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鄂海亮局长赴嘉兴开展节前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与服务保障工作督导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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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海事局一级巡视员黄小平到温州海事局开展工作调研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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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督导组赴浙江海事部门开展意识形态及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检查评估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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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副局长陈德丽在浙江调研航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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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副省长何中伟赴浙江海事局调度指挥台风“沙德尔”登陆前后全过程防御工作并给予充分肯定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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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中国家海运创新领导力研修班在浙江宁波开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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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浙江海事局海事现场执法事项清单2025-02-24浙江海事权责清单调整说明2024-01-01浙江海事局及各分支局权责清单2021-02-09海事行政强制及工作流程权力清单2021-08-17行政审批事项及审批流程权力清单2021-08-12船舶登记及工作流程权力清单2021-07-08浙江海事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21-05-07【一图读懂】浙江海事局2026年工作报告2026-01-13浙江海事局2026年工作计划2026-01-13浙江海事局2025年工作总结2026-01-13浙江海事局2025年工作计划2025-01-16浙江海事局2024年工作总结2025-01-15【一图读懂】浙江海事局进一步深化海事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2024-11-26【一图读懂】关于推进浙江海事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4-09-20《海事行政处罚实施细则》2022-02-2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2021-01-2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2021-09-0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2021-08-12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1-07-1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强制实施程序规定2016-08-17行政强制监督部门2016-06-0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017-01-18嘉兴海事局行政强制结果信息公开表(20261005-20261011)2026-10-12舟山海事局行政强制结果信息公开表(2026.10.8-2026.10.11)2026-10-12台州海事局行政强制结果信息公开表20261005-202610112026-10-12舟山海事局行政强制结果信息公开表(2026.9.28-2026.10.7)2026-10-08浙江海事局2026年下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2026-07-27浙江海事局关于公布2026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的通知2025-12-05浙江海事局关于增加2025年下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的通知2025-07-29浙江海事局关于公布2025年下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的通知2025-06-03浙江海事局关于公布2025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的通知2024-11-29浙江海事局关于公布2024年下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的通知2024-05-23浙江海事局关于公布2024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的通知2023-12-08 -
网上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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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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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宁波舟山港船舶定线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6-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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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浙江海事局游艇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6-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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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浙江海事局船舶自主航行与远程控制航行试验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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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浙江海事局小型海船船员适任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5-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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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浙江海事局海事政务服务指南(2024)》意见的通知
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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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浙江省海港引航员等级晋升、引航范围变更和保持证书有效所需最低引领船舶艘次(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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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浙江海事局内河通航水域恶劣天气等条件下船舶禁限航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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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宁波海事局辖区水上防台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等6个文件意见的通知
2025-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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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宁波舟山港船舶定线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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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数据
数据图表
2026年二季度浙江辖区各港口货物吞吐量及变化情况数据集-
2026年9月航行通告统计表
2026-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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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航行警告统计表
2026-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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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航行通告统计表
2026-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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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航行警告统计表
2026-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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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航行通告统计表
2026-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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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航行警告统计表
2026-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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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航行警告统计表
2026-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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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航行通告统计表
2026-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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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航行通告统计表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浙江海事局实际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在浙江海事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下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一栏中发布。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于浙江海事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叶青兜路1号,邮编:310005,电话:0571-88372767)。
一、概述
2015年,浙江海事局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坚持便民利民,推行阳光政务,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更加丰富。在分主题、成体系公开海事动态、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简政放权等政府信息的基础上,在门户网站上围绕中心工作开辟 “简政放权”、“海上安全资讯”、“海事‘三化’建设”等专题栏目,集中展现海事形象。
二是政务服务功能更加便捷。整合浙江海事局二级数据中心业务系统资源,在门户网站和“浙江海事”微信公众平台同步实现通航、船舶、船员、危防、行政许可办理等信息在线实时查询,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
三是公众在线互动更加高效。全年处置公众咨询、投诉760条,日常咨询均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受到行政相对人的一致好评。
四是落实网站绩效评估机制。将网站运维纳入目标管理,实行以国务院和交通运输部网站建设要求为考核重点的“周抽查、月通报、季度监测、年度考核”,逐步建立发现问题、通报整改、督促落实的工作闭环,使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五是强化安全保密力度。强化网络保密管理,层层审核把关,确保涉密信息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不上网。强化应急保障,及时排查解决安全隐患,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六是广泛开展交流合作。积极参与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内外网网站改版,成功举办海事系统网站管理业务培训,积累先进经验。全面对接浙江政务服务网,推动浙江海事局权力清单阳光公开。主动加入浙江发布矩阵,借力“浙江发布”网络平台提升海事影响力。
七是稳步推进新媒体发展。“浙江海事”官方微博和“浙江海事”、“浙江海事发布”官方微信持续发声,另自今年6月官方微信19项菜单功能上线以来,已有超过6500人次点击使用,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掌上延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9596项,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3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9596条,“浙江海事”官方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462条,“浙江海事”及“浙江海事发布”官方微信博公开政府信息912条,处置公众咨询、投诉760条。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同时,通过政务公开方式,向社会和管理相对人公布有关海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工作流程,并在所属的每个政务大厅和基层海事处设立公示栏、宣传板和宣传资料,社会反映良好。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浙江海事局未接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及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步,但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在线服务功能需要进一步拓展。二是信息公开途径需要更加丰富。三是政府信息发布管理需要更加规范。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其政治效益和社会效益,今后我们将加大管理力度,积极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政府信息,同时,进一步加强专业性强及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文件的解读和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门户网站建设管理考核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保密深化等工作机制。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提高社会知晓度。完善浙江海事自媒体团队建设,充实新媒体信息公开力量。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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