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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浙江海事局1.贯彻和执行国家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环境保护、海洋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有关多边与双边国际条约,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2.管理或负责规定区域内国际航行船舶和国内航行船舶的船舶登记,以及船舶法定配备的操作性手册与文书审核签发工作;负责辖区内外国籍船舶管理工...
查看详情领导活动-
浙江海事局鄂海亮局长赴宁波开展“五一”假期水上安全监管与服务保障工作督导检查
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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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福建海事局开展2026年度海事业务交流活动
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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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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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会
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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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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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工智能的重要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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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浙江海事局海事现场执法事项清单2025-02-24浙江海事权责清单调整说明2024-01-01浙江海事局权责清单2021-02-09海事行政强制及工作流程权力清单2021-08-17行政审批事项及审批流程权力清单2021-08-12船舶登记及工作流程权力清单2021-07-08浙江海事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21-05-07【一图读懂】浙江海事局2026年工作报告2026-01-13浙江海事局2026年工作计划2026-01-13浙江海事局2025年工作总结2026-01-13浙江海事局2025年工作计划2025-01-16浙江海事局2024年工作总结2025-01-15【一图读懂】浙江海事局进一步深化海事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2024-11-26【一图读懂】关于推进浙江海事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4-09-20《海事行政处罚实施细则》2022-02-2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2021-01-2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2021-09-0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2021-08-12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1-07-1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强制实施程序规定2016-08-17行政强制监督部门2016-06-0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017-01-18宁波海事局行政强制结果信息公开表20260427-202604302026-05-06宁波海事局行政强制结果信息公开表20260420-202604242026-04-27宁波海事局行政强制结果信息公开表20260413-202604172026-04-20宁波海事局行政强制结果信息公开表20260406-202604102026-04-13船员考试中心2017-12-16浙江海事局关于公布2026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的通知2025-12-05浙江海事局关于增加2025年下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的通知2025-07-29浙江海事局关于公布2025年下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的通知2025-06-03浙江海事局关于公布2025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的通知2024-11-29浙江海事局关于公布2024年下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的通知2024-05-23浙江海事局关于公布2024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的通知2023-12-08 -
网上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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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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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浙江海事局游艇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6-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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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浙江海事局船舶自主航行与远程控制航行试验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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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浙江海事局小型海船船员适任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5-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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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浙江海事局海事政务服务指南(2024)》意见的通知
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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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浙江省海港引航员等级晋升、引航范围变更和保持证书有效所需最低引领船舶艘次(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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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浙江海事局内河通航水域恶劣天气等条件下船舶禁限航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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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宁波海事局辖区水上防台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等6个文件意见的通知
2025-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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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舟山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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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浙江海事局游艇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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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数据
数据图表
2025年浙江辖区各港口旅客运输情况数据集-
2024年12月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和活动监管数据
202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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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航行警告统计表
202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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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航行通告统计表
202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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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航行警告统计表
202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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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和活动监管数据
202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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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航行通告统计表
202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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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航行警告统计表
202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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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和活动监管数据
202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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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和活动监管数据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浙江海事局实际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在浙江海事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下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一栏中发布。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于浙江海事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叶青兜路1号,邮编:310005,电话:0571-88372767)。
一、概述
2016年,浙江海事局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要求,不断完善制度建设,重点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改善依申请公开服务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增强群众公开体验与获得感,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保障。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拓展。进一步扩大海事信息公开内容范围,重新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针对存在的制度性内容较多,实务性内容较少的问题,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充分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推进权力事项清单公开,加强权责清单建设,实行清单的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强化权力事项的动态管理和主动公开。同时,全面对接浙江政务服务网,推动浙江海事局权力清单阳光公开。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进一步优化主动公开工作流程,积极探索将公开审查前置在行政机关发文环节,强化公开意识,提升公开时效。合并公开审查手续,缩短文件审批流程,提高文件公开的时效性。 推行门户网站“值班读网”制度,实行以国务院和交通运输部网站建设要求为考核重点的“周抽查、月通报、季度监测、年度考核”,逐步建立发现问题、通报整改、督促落实的工作闭环,使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丰富。深入探索新媒体的信息发布和在线服务功能,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知晓范围,拓展公开广度。利用微信、微博客户端推送服务,并且渐趋成熟,栏目设置更加合理,内容更新更加及时。全局通过政务微博发布信息3784条,通过政务微信发布信息1663条。“浙江海事”微信公众号集微政务、微船员、微互动等一批应用核心功能,粉丝数已超过1万人。加大电子政务建设力度,优化网上政务中心,本着便利行政相对人的原则,增加网上办理政务受理项目,同时以交通运输行业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为契机,优化在线服务,政务公开内容从政务项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等进一步拓展到办理结果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1991项,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2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645条,“浙江海事”官方微博公开政府信息3784条,官方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443条,处置公众咨询、投诉698条。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同时,通过政务公开方式,向社会和管理相对人公布有关海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工作流程,并在所属的每个政务大厅和基层海事处设立公示栏、宣传板和宣传资料,社会反映良好。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及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浙江海事局发生1起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案件,最终判决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当前国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权力阳光运行的形势任务相比,还有很大的作为空间;与人民群众的要求期待相比,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主要表现为:一是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公开的信息中,宣传类信息公开比较多;政策措施通俗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二是依申请公开的规范化程度不够高。随着相对人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行政部门涉法涉诉风险不断加大,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也不断增多,由于对依申请公开处理得不够及时、规范,缺乏与申请人的有效沟通,引起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是工作创新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适应互联网发展形势,加强政府部门间信息公开协同,促进政府信息共享等方面存在着挑战。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其政治效益和社会效益,今后我们将加大管理力度,积极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进一步深化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目录,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加大对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的解读力度,及时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切。二是切实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标准化建设。开展依申请公开案例研究,强化对依申请公开全流程的管理,为依申请公开办理及复议、诉讼工作提供有益指导借鉴。三是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力度。加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和新媒体应用等方面的培训,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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