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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浙江海事局1.贯彻和执行国家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环境保护、海洋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有关多边与双边国际条约,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2.管理或负责规定区域内国际航行船舶和国内航行船舶的船舶登记,以及船舶法定配备的操作性手册与文书审核签发工作;负责辖区内外国籍船舶管理工...
查看详情领导活动-
浙江海事局鄂海亮局长赴宁波开展“五一”假期水上安全监管与服务保障工作督导检查
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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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福建海事局开展2026年度海事业务交流活动
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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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召开加快建设交通强国领导小组会议
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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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会
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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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
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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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工智能的重要论述
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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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召开专题调度会 对节后安全监管和服务保障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
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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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召开专题调度会对春节前水上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再部署
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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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浙江海事局海事现场执法事项清单2025-02-24浙江海事权责清单调整说明2024-01-01浙江海事局权责清单2021-02-09海事行政强制及工作流程权力清单2021-08-17行政审批事项及审批流程权力清单2021-08-12船舶登记及工作流程权力清单2021-07-08浙江海事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21-05-07【一图读懂】浙江海事局2026年工作报告2026-01-13浙江海事局2026年工作计划2026-01-13浙江海事局2025年工作总结2026-01-13浙江海事局2025年工作计划2025-01-16浙江海事局2024年工作总结2025-01-15【一图读懂】浙江海事局进一步深化海事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2024-11-26【一图读懂】关于推进浙江海事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4-09-20《海事行政处罚实施细则》2022-02-2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2021-01-2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2021-09-0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2021-08-12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1-07-1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强制实施程序规定2016-08-17行政强制监督部门2016-06-0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017-01-18宁波海事局行政强制结果信息公开表20260427-202604302026-05-06宁波海事局行政强制结果信息公开表20260420-202604242026-04-27宁波海事局行政强制结果信息公开表20260413-202604172026-04-20宁波海事局行政强制结果信息公开表20260406-202604102026-04-13船员考试中心2017-12-16浙江海事局关于公布2026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的通知2025-12-05浙江海事局关于增加2025年下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的通知2025-07-29浙江海事局关于公布2025年下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的通知2025-06-03浙江海事局关于公布2025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的通知2024-11-29浙江海事局关于公布2024年下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的通知2024-05-23浙江海事局关于公布2024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的通知2023-12-08 -
网上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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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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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浙江海事局游艇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6-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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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浙江海事局船舶自主航行与远程控制航行试验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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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浙江海事局小型海船船员适任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5-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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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浙江海事局海事政务服务指南(2024)》意见的通知
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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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浙江省海港引航员等级晋升、引航范围变更和保持证书有效所需最低引领船舶艘次(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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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浙江海事局内河通航水域恶劣天气等条件下船舶禁限航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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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宁波海事局辖区水上防台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等6个文件意见的通知
2025-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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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舟山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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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关于征求《浙江海事局游艇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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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数据
数据图表
2025年浙江辖区各港口旅客运输情况数据集-
2024年12月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和活动监管数据
202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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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航行警告统计表
202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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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航行通告统计表
202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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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航行警告统计表
202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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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和活动监管数据
202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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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航行通告统计表
202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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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航行警告统计表
202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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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和活动监管数据
202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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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和活动监管数据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全国海事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浙江海事局实际编制而成。
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海事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海事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海事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在浙江海事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下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一栏中发布。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于浙江海事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叶青兜路1号,邮编:310005,电话:0571-88372767)。
一、概述
2017年,浙江海事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和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上级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关注关切,运用系统思维、依托信息化技术、严守合法规范底线,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更加精准高效。全面升级改版浙江海事局门户网站,对浙江海事局本级和下属6个分支局海事服务和政务办理服务进行全面归拢集成和统一运行,紧紧围绕满足社会公众对海事服务需求的根本定位,突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办理管理活动运行,切实将门户网站打造成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和办理政务服务的重要渠道。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运行逐步成熟。已经推行的门户网站“值班读网”制度,和已经实行的以国务院、交通运输部网站建设要求为重点的周抽查、月通报、季度监测、年度考核机制,通过目标管理方式扎扎实实落到实处,全局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所涉岗位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都大幅提升,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发挥了强有力的支持保障作用。
三是通过新媒体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取得新成效。浙江海事新媒体矩阵日益牢固,新媒体栏目设置更加符合社会工作关心关切,信息发布更加及时、更具覆盖性。“浙江海事”微信公众号粉丝数已超过2万人,较2016年实现翻番,并获得“2017年全国交通运输部行业十佳政务微信公众号”荣誉称号。2017年,全局通过政务微博发布信息3287条,通过政务微信发布信息116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1537项,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89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6126条,其它方式公开政府信息960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9次,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11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94条。


四、海事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及减免。
五、因海事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未发生因海事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海事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海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持续性进步和发展,但对接“从新时期”到“新时代”的更高要求、对接交通强国建设的伟大使命、对接“走在前列”的自我革新,浙江海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诸多不足。一方面,海事政府信息公开适应时代发展的能力需要加强,特别是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和或将带来的日益提高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还没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和更加完善的工作机制。另一方面,海事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还需要不断提升,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在法定职责之内,但仍显被动和保守,在精准公开、高质公开上仍需努力。
下一步,将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本质,认清当前存在问题,瞄准“走在前列”目标,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持续规范,合法合规,严格按照上级精神和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工作机制,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二是高质高效,进一步对接公众关注关切,进一步对接时代发展所需,打破惯性思路,逐步实现信息公开精准高效。三是拓展渠道,进一步发挥信息化建设和新媒体作用,特别在重要信息发布送达的及时性、覆盖面和提供政务服务、回应公众诉求、快速处置舆情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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